严厉打击非法报刊 非法报刊机构假记者假新闻
本报北京11月14日电 (记者张贺)记者14日获悉: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从11月10日起至12月底在全国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报刊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报刊、非法报刊机构、假记者、假新闻。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这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一是非法报刊,包括假冒、伪造国内刊名刊号或无刊号出版的报刊,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编辑发行的报刊,以买卖刊号、一号多报(刊)等形式非法出版的报刊;二是非法报刊机构,主要指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报刊社、编辑部、记者站;三是假记者,包括假冒记者或新闻采编人员身份的社会闲散人员、新闻机构离职人员和非采编人员等;四是假新闻,即违背新闻真实性和客观性原则,没有事实依据,凭空捏造、混淆视听的各类虚假新闻报道。
新闻出版总署要求各地指导报刊出版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坚决纠正买卖刊(报)号等违规行为,清理取缔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报刊编辑部等采编机构,建立完善采编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执行持新闻记者证采访制度,严把信息来源和新闻内容审核关,坚决杜绝虚假新闻的产生。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要求各地“扫黄打非”办公室全面清查市场,组织协调公安等部门,对报刊发行机构,非法报刊集散地等进行一次集中全面清查,严格收缴各类非法报刊。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欢迎各界群众举报相关线索,举报电话:12390、010—65212870/2787,网络举报:登陆中国扫黄打非网(www.shdf.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