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计算能否撼动版权基本制度
蒋志培(左二)、陈锦川(中)、王迁(右二)、张洪波(右一)等在2011中国版权年会上讨论数字环境下版权制度问题。
云计算,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的计算方式,通过这种方式,共享的软硬件资源和信息可以按需提供给计算机和其他设备。
李开复曾打了一个形象的比喻:钱庄。最早人们只是把钱放在枕头底下,后来有了钱庄,很安全,不过兑现起来比较麻烦。现在发展到银行可以在任何一个网点取钱,甚至通过ATM机或者国外的渠道。就像用电不需要家家装备发电机,直接从电力公司购买一样。“云计算”带来的就是这样一种变革——由谷歌、IBM这样的专业网络公司来搭建计算机存储、运算中心,用户通过一根网线借助浏览器就可以很方便的访问,把“云”作为资料存储以及应用服务的中心。专业人士甚至预测,在未来,人们只需要一台笔记本或者一个手机,就可以通过网络服务来实现需要的一切,甚至包括超级计算完成自己所需的任务。从最根本的意义来说,云计算就是利用互联网上的软件和数据的能力。从这个角度而言,最终用户才是云计算的真正拥有者。
但是,无论人们使用何种新的网络技术,最终目的还是要获取自己所需的“内容”。那么,只要是内容,就有可能涉及作品,就与版权问题相关。在云计算等新技术浪潮冲击下,传统版权制度“先授权后使用”的基本原则能否被撼动呢?
11月12日以云计算、数字出版与版权保护为主题的2011中国版权年会在北京举行。部分版权专家认为,在数字网络环境下,如何建立畅通的授权渠道,建立著作权人与使用者、传播者间的利益平衡,遏制猖獗的侵权盗版现象是版权界面临的最大挑战。不管是云计算,还是数字出版,新技术和版权保护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新技术对版权的创作、传播和使用方式将不可避免地带来革命性的变化,也带来了很多问题。但是,不要过度地渲染互联网新技术对版权制度的影响。因为,技术的发展并没有颠覆设立版权制度的基本原则,即创作产生权利,使用权利就要经过许可的原则。一句话,技术发展并没有对版权制度的设计带来颠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