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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长驾车撞死4岁男童被停职

作者:佚名  来源:中安在线  发布时间:2011/12/15 20: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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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长驾车撞死4岁男童被停职 死者爷爷喝农药自杀

 12月6日晚6时26分,(安徽)祁门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江宿怀驾警车途经省道221线历口镇深都村路段时,将该村4岁男童佳佳撞死。事后查明,和江宿怀同车的另一民警汪杰强喝了酒。江宿怀当晚驾警车下乡公用还是私用?如是办案,同行民警为何饮酒了?昨日,记者对此案再次进行采访。

  所长坚称局长是办案

  “江宿怀当晚穿便衣驾警车前往历口镇,是公事还是私事,在继续调查。”昨日,祁门县委常委、县纪检委书记孙水斌告诉记者,这也是重点调查内容之一。

  昨日,祁门县历口镇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戴伟回忆了事发当天和江宿怀接触的经过,称江宿怀为办案才赶到历口镇的。

  戴伟称,12月6日上午,派出所接到一位匿名者举报,称该镇五一桥的汪某最近可能要贩运野生动物,但没留姓名和联系方式。当天中午,他向江宿怀汇报了此事,江宿怀称晚上带警力支援。

  “当天,有多位县森林公安分局民警在历口镇开展相关专项整治,晚饭时有2位民警喝酒,副所长汪杰强陪喝了约1两半白酒。”戴伟称,傍晚6时15分至20分许,江宿怀局长一人驾警车来到该所。

  “局长怎么一人来了,连个民警也没带?”戴伟称对此也纳闷,他就安排汪杰强陪同江宿怀一起前往该镇五一桥、彭龙等沿线公路巡查。

  纪检委调查暂无结论

  “江宿怀当晚驾驶警车的过程、事实,还需查清。”孙水斌称,目前尚无调查结论。

  记者从祁门县森林公安分局获悉,查处野生动物贩运、偷猎等案件,如接到举报或报案的,须在“接警登记簿”登记报警记录,了解清楚案情。但纪检部门核查,该举报未按规定当场做“接警记录登记”,目前仍在查找这个匿名举报人。此外,普通治安案件由基层森林公安派出所办理即可,大要案则上报分局,其中治安案件由治安科室协调或主办,刑事案件由刑侦大队协调或主办。办案时,严禁民警酒后执法,要穿警服。

  “局领导也可能亲自办案,一般都是大要案。可江宿怀当晚也不知道要查的人贩运什么野生保护动物,且明知夜里要办案,为何还穿便服独自驾警车下乡?”昨日,祁门县森林公安分局有民警向记者说了这些疑问,颇感困惑。

  祁门县纪检委曾出台文件要求,公检法等部门领导确因工作需要驾驶公车,由所在单位出台实行制度。祁门县森林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坦承,该局一直没执行这一规定。

  当事局长被暂停职务

  祁门县林业局纪检组长江国煌告诉记者,因该县联合调查组对江宿怀驾驶警车肇事情况还在调查中,该局12月12日决定暂停江宿怀履行祁门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职务,由分局教导员江祁生主持工作。

  祁门县森林公安分局教导员江祁生和副局长刘宗保称,这起交通肇事案有教训值得吸取和反思,12月12日已召开森林派出所负责人及局机关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强调要求全体民警坚持警车警用,非公务活动不得动用警车,因公用车也需报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严禁警车超速、超载和强行超车。严禁工作日饮酒、严禁值班备勤民警饮酒、严禁酒后驾警车。外出下乡工作须向留守民警告知去向,工作时间内一律按规范着警服等。

  昨日,记者来到祁门县交警大队,办公室民警称该大队主要负责人及分管事故处理负责人均已外出,暂时无法告知该案情况。

  孩子的爷爷不幸离世

  昨日,记者来到受害人佳佳的家中,佳佳的父亲汪荣华称,12月12日,他们已拿到该起交通肇事案的剩余赔偿金24.8万元,至此协商的39.8万元赔偿金已全赔付。

  在采访中,记者得知了另一个不幸消息:佳佳的爷爷汪望峰近日也喝农药去世了。汪荣华说,他父亲今年75岁了,非常疼爱孙子。佳佳遭遇不幸后,老人失魂落魄,郁郁寡欢,“前两天,老人说活着没意思,想死。”

  12月13日上午,汪望峰到路口小店买了些牛奶和烟回家,然后就待在房间内。汪荣华的妻子喊老人出来吃早饭时,发现老人正拿了瓶农药在喝。家人赶紧把他送到医院抢救,但老人仍不幸离世。汪荣华说,父亲可能是悲伤过度,年纪又大,错将农药当牛奶喝了。

  汪荣华称,现在只想将家人照顾好,肇事者的责任由法律处理,他不想追究这事了。(吴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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