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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新媒体版权之争:Napster、YouTube、谷歌

作者:佚名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时间:2011/4/2 19: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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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电影《让子弹飞》的现实翻版正在热闹上演。
  
  3月28日,针对轰轰烈烈的“百度文库门”事件,百度创始人兼CEO李彦宏称,“如果管不好百度文库,就关掉该产品。”此后两天,百度火速删除违规文档,并悄然上线版权合作平台,推出销售分成、广告分成两种合作模式。
  
  这是中国市值最大互联网公司百度,在面对数次版权纠纷时最为积极的一次回应。
  
  此次的叫战方也相当聪明:三个月前,姜文以刷新华语电影票房最快过亿纪录的速度讲述了一个“善用力量”的故事;三个月后,他们中几位最有号召力的作家选择了一个特殊日子,以他们最擅长的方式——文字,在他们最擅长的领域——江湖,发出了檄文。
  
  事情似乎暂告一段落。不过,在对数字版权解决方案的追问中,一个有趣问题是,在数字音乐、数字影视和数字图书这三大领域,互联网产业在一次次创新与逐利冲动下屡屡触及却始终绕不过去的“版权”问题,其在互联网更发达的美国掀起过什么样的腥风血雨?大洋彼岸又曾上演过或正在上演什么样的大戏?
  
  Napster的幽灵
  
  要说到美国的数字版权史,不能不提到一个人物。
  
  这个人物在风靡一时的电影《社交网络》中也曾出现,他帮助马克走过了创业初期至关重要的几步,后来因吸毒而锒铛入狱。他的名字叫肖恩·帕克,是美国免费在线音乐服务Napster的创始人之一,而正是这个利用了P2P技术的音乐共享项目,在美国数字音乐版权史上捣腾出了一场大革命。
  
  Napster是P2P软件成功进入人类生活的一个标志。1998年,为解决室友如何在网上找到音乐这一问题,波士顿大学一年级新生肖恩·范宁编写了一个简单程序。该程序能搜索音乐文件并提供检索,把所有音乐文件地址存放在一个集中的服务器中,以让使用者能方便过滤上百的地址,找到自己需要的MP3。
  
  次年6月,范宁与商业伙伴肖恩·帕克正式发布Napster。这一可以把音乐作品从CD转化成MP3格式,同时提供平台供用户上传、检索和下载作品的服务,说起来和百度文库还真有点像。
  
  它使用户非常方便地与他人分享自己的MP3;也使音乐爱好者相对容易下载一些较能获得的歌曲,如老歌、未发行的录音等;同时,有些用户认为他们有理由下载自己已经购买的音乐,只不过自己购买的内容并非MP3格式;而非常多用户很享受这样的免费下载服务,只需一个用户名和密码,他们就能刻录自己的光盘合集,而不用向艺术家支付任何版税。
  
  与百度文库一样,Napster的发展惊人,不到两年半时间,它的全球用户数已达2640万,最高峰时有8000万首共享歌曲。
  
  但巅峰的极致是大规模的侵权投诉。首先是重金属乐队Metallica发现他们的歌曲《我消失了》在未发行前已经在网络上流传,甚至上了数家美国电台的播放节目。这一乐队在2000年对Napster进行诉讼。接下来是越来越多的法律纠纷,后来天皇麦当娜也愤怒了,媒体对Napster进行了广泛报道。
  
  事情很快推向高潮——同在2000年,美国众多音乐公司根据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案联手对Napster进行了一次“清理”,代表音乐行业对其提出主张。法院裁决和Napster的上诉几经曲折。最终,美国第九巡回法院和区域法院都要求Napster具有监管其网络和防止用户访问侵权材料的能力。Napster无法做到这一点,于2001年7月暂关服务,以防止网络交易中受版权保护的音乐发行。
  
  与此同时,为承担过去的责任,2001年9月,Napster同意向音乐创作者和版权拥有者支付2600万美金的和解费,并向未来支付了一笔1000万美金的版权许可费。它开始考虑将免费服务改为付费的订阅系统。
  
  这个时候Napster还希望东山再起,但也因为系统的改变使前来访问的流量大为减少。2002年5月,Napster宣布以8500万美金的价格被德国贝坦斯曼收购,根据协议,其于当年6月申请破产保护。
  
  不过,这一交易受到了美国破产法院法官的阻止,法官要求Napster按美国破产法清算资产。最后,轰动一时的Napster成了这样一个结局——它的品牌和标识被一家成人娱乐公司以243万美金收购;而在2008年9月,美国电子产品零售商BestBuy以1.2亿美金购买了Napster。
  
  颇值得玩味的是,Napster在最开始时曾为苹果iPod的进一步发展做出指引,它是iTunes系列应用程序的最早雏形。而目前美国最大的在线音乐服务商潘多拉,虽然其也曾备受法律诉讼而活不下去,但Napster当年转而进行付费订阅系统的考虑,为潘多拉商业模式的建立提供了宝贵思路。
  
  此外,Napster曾因伤害唱片行业销售而得到一片骂名,不过,也有一些人觉得情况恰好相反。他们认为,自己音乐的市场化是受到了Napster的正面刺激,而不是被破坏。
  
  据维基百科记载,自2000年以来,美国许多音乐艺术家,特别是那些没有签署各大唱片公司、得不到传统大众媒体报道的音乐人,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宣传工具,他们得到了Napster的帮助实现了口碑传播,并可能在长期上改善他们的销售。
  
  缩影Youtube
  
  正如Napster是美国数字音乐版权史的代表一样,成立于2005年情人节的Youtube,是美国数字影视版权纠纷的代表。
  
  2005年2月当Web2.0概念欢乐地到来,硅谷著名的“PayPal帮”(因很多PayPal出来的人物都建立了著名创业项目而得名)中的乍得·贺利、陈士骏及贾德·卡林姆在加州创建了Youtube。
  
  这一项目的原意是,帮助朋友间的录影片段分享,不过短短15个月内,它已超越MSNVideo与GoogleVideo等竞争对手,成为网民的回忆存储库和作品发布平台。
  
  但这一神话的发展史,也是一段声势浩大的版权诉讼史。比如人们上传了本没有权利上传的视频内容,留下Youtube收拾残局。在记者检索的史料中,曾有华盛顿版权律师认为,他相信创业初期,Youtube确实在版权问题上“有所松懈”。
  
  Youtube运营方式简单说是:在用户上传内容前给出建议,但本身不事先审核,直到被版权持有人要求才删除内容。
  
  自成立以来,Youtube的短片就被多家公司和机构批评为侵权,虽然2006年10月Google以16.5亿美元将Youtube吃下,并与包括环球唱片、索尼BMG、华纳音乐等公司达成内容授权及保护协议后,这一问题有所缓解,但Youtube仍时不时面临诉讼。
  
  经典案例是维亚康姆。2007年3月,维亚康姆向法院提交诉状,起诉Youtube及Google,指称已发现超过15万美元价值的未经授权影片能直接在Youtube免费观看,并要求赔偿10亿美元。
  
  2008年7月,维亚康姆赢得法院裁决,并要求Youtube交出数据,且数据上需详细附上每个用户的浏览纪录,以了解谁在网站上看过这些侵权影片。
  
  维亚康姆的这一举动让有浏览习惯的个人用户很是担心,因为公司完全可以借由这些纪录通过组合来确定他们的IP地址和登录名。
  
  而这一决定也引起了美国相关基金会的批评,他们认为此次法院裁决“隐私权受到侵犯”。最终美国地方法院法官LouisStanton认为这属一个“投机”行为,驳回了这次有隐私权争议的裁决,并要求Youtube交出约12太字节相关数据以供判决。他同时也驳回了维亚康姆要求Youtube交出搜索引擎源代码的要求,且表示没有任何证据表明Youtube的影片处理侵犯版权。
  
  目前,Youtube已导入修正后的地区化版权控管机制,当地区代理商提出异议,就将该地区排除播放,以维护代理商的权利,这也使即使是原始版权持有人所经营的官方频道,也不是任何地区都能看。此外,Youtube还在网站上加入一名叫影片ID的系统,对用户所上传的影片与存储有具版权内容影片的数据库交互比对,以减少违法行为。
  
  Google的数字图书野心
  
  还有不得不提的谷歌图书馆计划。据记者了解,Google于2004年推出的“GoogleBooks”原为“GooglePrint”。之后,Google战略思路逐渐清晰,“GooglePrint”演变为“学术搜索”(GoogleScholar)和“图书搜索”(GoogleBookSearch)即“GoogleBooks”。其中,后者又分为“图书馆计划”和“出版社计划”。
  
  Google的这一诉求有一个美丽旗号,即跨越语言、时空,将所有书本数字化,重建人类知识的“巴比伦塔”。因为互联网构建了人类信息的全球平台,在改变生活尚未数字化的最后角落——阅读。而这是音乐与影像之后的最后堡垒,通过全球化的网络平台和点石成金的搜索引擎,Google认为自己终可将信息聚集指尖,让文明在虚拟王国中永生,使人类在同一个地平线相互守望。
  
  率先响应Google“图书馆计划”的是哈佛大学、牛津大学、斯坦福大学和纽约公共图书馆等几家顶级的研究性图书馆。
  
  他们对Google奉献不受版权保护(版权在一定年代后已失效)的“公共图书”,并经Google全文扫描后存储于服务器,向用户提供免费“全文浏览”。
  
  通常,图书馆没有盈利要求,衡量业绩唯一指标是有多少人阅读,但图书馆的“慷慨解囊”就得由上游的出版社埋单。
  
  事实上,由于谷歌在全球平台营销、广告分成及返还营销效果分析报告等对出版社利益的迎合,Google“出版社计划”已得到上万家出版社的支持,但出于对Google可能渗透出版业的恐惧,拥有版权并以销售为根本利润点的出版社对Google的图书馆计划发起了猛烈抨击。
  
  为此,Google曾先后被美国出版商协会和法国出版集团马帝尼耶起诉。两者争论焦点在——由图书馆提供给Google的那部分受版权保护书籍,是否可存储在Google服务器,向公众提供“全文检索”?
  
  2005年8月,Google被迫暂停扫描图书,并在重启项目时增加由出版社向其提交“禁扫”清单的补注。
  
  与此同时因为利益纷争,亚马逊、微软和雅虎也曾共同行动,反对Google建造数字图书馆,他们成立了“开放图书联盟”,批评Google的协议“形成一种前所未有的垄断和定价垄断”。
  
  2006年6月Google该项目落地中国,三年后,引来了涉嫌大范围侵权中文图书的骂名。2009年,Google向中国作者提出“每本著作可获至少约60美元赔偿,以后还能获得图书在线阅读收入的63%”的和解方案。但事情的进一步发展,在随后的谷歌退出风波而告终。
  
  事实上,Google不是“巴比伦塔”的唯一建设者,世界两大非牟利电子书组织——古腾堡计划和世界电子书图书馆也曾举办为期一个月的30万本免费书展,任何人都可免费下载。
  
  颇有意味的是,Google类似举措也已引发了另一些担心,即Google作为巴比伦塔的重建者是否已显示出“文化动机”的危险。
  
  “第一批数字化书籍已显示Google以美国为中心的书目选择。”法国国家图书馆馆长让·诺埃尔·让纳内在论文《当Google向欧洲挑战的时候——为奋起辩护》就论述说,“美国出版物可能会压倒多数”,“美语化的英语将加快吞噬欧洲其它语种的进程”。
  
  2005年9月,法国总统希拉克宣布,为应对“文化新魔鬼”——Google和雅虎等美国新媒体势力的垄断,法国政府将投入20亿欧元资助欧洲高科技公司,创建属于法国的搜索引擎。这恐怕比“图书搜索”单纯的商业竞争对手——微软、雅虎——等更让Google头痛,因为这是欧盟23个成员国的国家图书馆、6个国家元首和政府邀请作者发起的文化讨伐,他们将为此组建“欧洲数字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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