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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女娃被妈妈领走了

作者:佚名  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时间:2009/12/19 8: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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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孩子遗弃14天后,表示“就是要饭也要把孩子带大!”

  昨天上午,遗弃自己女儿的西安女子王某再次出现在南京中央门立交桥派出所,第二次消失十多天后,她再次现身,并希望民警能帮助她,将在福利院里的女儿领回。经过民警以及记者和南京市儿童福利院的沟通,王某在福利院终于见到了和她分离14天的女儿小峪佳。

  在中央门立交桥派出所里,记者见到了王某,依旧穿着那件有点破的棉袄,手中紧紧地抓着一部手机。王某告诉记者,上次离开派出所之后,她在江宁找到了一份零工,可是她一直想领回自己的女儿,派出所民警告诉她需要一定的证明手续和户口本才能从福利院里领回女儿。于是,她上次离开派出所之后就一直与陕西的公婆联系,希望他们能将户籍资料拿出来,以便能尽快领回女儿。为了联系方便,她花30元钱买了张手机卡,又从一位工友那里借了一部手机,为的就是能够让公婆方便联系到她。但是,公婆一直对她不予理睬。

  对于本报上次报道中提及的西安当地媒体调查得知王某已经离婚的消息,王某向记者表示,她与丈夫离婚的事,自己并不知情,“他们是趁我不在的时候办的离婚手续,我都不知道,法院把孩子判给了我,但是我和孩子的户口本还都在他们家,没有拿出来。”而王某从2008年初一边打工一边带着有智力问题的女儿之后,生活很艰难,迫不得已,她才在12月4日做出了让她至今都后悔的决定——把孩子遗弃。受生活所迫,王某现在仍然度日如年,当记者提出有不少热心的读者想帮助她,一位泰州的读者在看到报道后,甚至表示要捐款给她时,都被她婉言谢绝了,王某想通过记者感谢这些热心人,同时她表示,即使是自己讨饭,也要把孩子带大。

  等待一段时间之后,仍然没有什么结果,思女心切的王某再次赶到中央门向民警求助。了解到王某的实际困难后,中央门立交桥派出所民警表示,王某可以直接去儿童福利院向院方讲明情况,如果需要派出所证明,警方愿意配合。昨天下午3点左右,记者陪同王某来到了位于玄武区后宰门的南京市儿童福利院。在没有相应证明的情况下,通过民警和记者的协调,福利院领导十分重视此事,也通过媒体的报道了解了此事,最终,王某获准进入福利院,并在保育科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见到了女儿小峪佳。工作人员在经过详细询问,看到小峪佳的反应后,认定王某确实是小峪佳的母亲,这才同意让王某将其领走。“毕竟是有妈的孩子,比福利院的其他孤儿要好多了!”福利院的工作人员表示,母亲能认女儿,对于他们工作人员来说,也是件好事。

  见到女儿之后,王某一把搂过小峪佳,一边痛哭流涕,一边叨念着,“是妈妈对不起你,是妈妈对不起你!”

  牵着女儿的小手,王某走出了福利院。她告诉记者,在这十几天中,她吃不好,睡不着,心中只牵挂着女儿。她想过了,即使讨饭,也要把女儿抚养成人。同时,她还感谢所有报道此事的记者,她正是看了报道之后,才鼓起勇气来到派出所寻找女儿的,当初她已经做好了被处罚的准备,没想到民警对她十分宽容,还帮助她领回了女儿。

  王某说,她将带女儿回西安老家,与家人商讨孩子的抚养问题。

  本报记者 裴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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