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九罪名,黎强只认两项罪
指控九罪名,黎强只认两项罪
重庆开审黎强团伙涉黑案,案卷装满3大旅行箱,女“保护伞”受审时多次抹泪
黎强受审吸引公众关注。 |
黎强(前排左一)等被告人在法庭上。 |
检方指控黎强犯9宗罪,即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寻衅滋事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行贿罪,非法经营罪,偷税罪。
对公诉机关指控的9项罪名,黎强只承认非法经营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2项。他随后还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逐一反驳,陈述意见达1小时20分钟。
3名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官员出庭受审。这三人分别是沙坪坝区交通运输管理所原所长肖庆隆、巴南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原所长蒋洪、重庆市委市政府信访办来访二处原处长姜春艳。
该涉黑团伙中的何永红、来有刚等20名被告人被指控参加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故意杀人罪等。另张友容、李小强等7名被告人因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等分别受到指控。黎强掌控的重庆渝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偷税罪一并受到指控。
■庭审现场
一家6人站在被告席上
昨日上午8时,在离开庭审理“公交大佬”黎强还有一个半小时,重庆市五中法院门前就聚集了数百名群众,虽然大多数人都没有旁听证,不能进场,但依然守在法院门口,等待押解车的进入。昨日上午,重庆天色昏暗,小雨绵绵,雨滴弹落在屋檐上,似一支乐队奏着轻快的乐曲,为这次“打黑”行动击掌称快。不少群众表示,黎强等人涉黑案件的开审,真是大快人心,所以他们要亲自见证这一案件的审判。
上午8时10分起,被告人被分三批陆续押解至法院。此时,围观群众纷纷朝押解车张望。记者注意到,押解被告人的不仅有法警,同时还有武警。而在法庭外,为确保庭审安全,法警们都是荷枪实弹,气氛庄严而紧张。
早上9点半庭审正式开始。身穿橘红色“01”号马甲的黎强等被告人被押进法庭。他大概不到一米七,身材微胖,戴着一副黑框眼镜,面容比较干净,与网上盛传的那张照片上的“络腮胡”形象相去甚远。昨天庭审时,31名被告人分排站在被告席上,其中黎强一家有六人,除了他自己,还有其妻伍树芹、小舅子伍树峰、妹夫何永红、大弟黎德明和大妹黎萍。
身着“24”号马甲的女被告人的“亮相”让人有些意外。她双脚一瘸一拐,在女法警的搀扶下才缓慢地走进法庭,令许多旁听者露出疑惑的目光。她,正是黎强的保护伞之一,重庆市委市政府信访办来访二处原处长姜春艳。在法庭上,她情绪低落,多次抹眼泪。
黎强案的审判长跟谢才萍案相同——都是五中院刑一庭副庭长洪涛。据法院介绍,因本案涉嫌经济领域犯罪,法院还特地抽调一名在审理经济犯罪方面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审判员参与本案审理。本案合议庭成员均具有十年以上的刑事审判经验,都曾审理过多起在渝中区、九龙坡区、永川区等地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大案要案。
由于本案案卷众多,公诉人用了三个大旅行箱来装卷宗。辩护律师的阵容也蔚为壮观,一共有近40名辩护律师出庭,法庭只得临时在审判区旁搭建一个台子供律师就座。
本案起诉书多达59页,公诉人花掉了2个多小时才念完,而此时,已经中午12点半,上午的庭审即宣告结束。
黎强否认操控黑社会组织
“我肯定有意见!”当审判长询问黎强对指控的事实有无意见时,黎强立马说道。他说,公诉人指控他的九项罪名,他都记不太清楚。在这九项罪名中,只有非法经营罪和隐匿会计凭证罪基本符合事实。
法官提醒黎强可以看起诉书,他这才将起诉书摊开在面前的小凳子上,逐一提出异议。
“第一项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纯粹不是事实。”黎强称,他从1994年起就与黎萍、何永红等人在一起搞运输,而本案其他被告则是2000年以后才招聘的。他说,他并没有像指控的那样养打手。
公诉机关指控黎强靠暴力威胁手段在重庆客运市场占据强势地位,黎强也坚决否认。“2004年前只有几十辆车,2006年也只占4%的份额,怎么叫占据强势地位呢?”
黎强连连“叫屈”,按照重庆市的一项规定,在2010年之前,少于100辆车的企业将退出市场。他称渝强公司只是一家民营企业,斗不过国有企业,“为了响应政府号召”,才收购了8到9家民营公交公司。
■庭上交锋
起诉书指控:黎强聚众闹事
起诉书指控,黎强的公司总是先投入车辆进行非法营运,然后采取拦车、砸车、堵路、打架斗殴等手段,排挤、打压其他客运公司,并通过操纵上访集访、制造群体事件向政府施压,借机获取营运指标等利益。
其中一起事例发生在2000年9月底10月初。2000年9月30日上午,渝强公司擅自开通了鱼洞至沙坪坝线路(简称“鱼沙线”),投入20辆车运营,引起公交公司不满并与之发生纠纷。同日中午,黎强召集手下商议对策。当日16时许,被告人来有刚等人到重庆市巴南区试车道将公交公司327、310等线路的数辆路过客车强行拦下,并将轮胎的气放了,造成过往车辆被堵两个小时,省道渝合公路交通大瘫痪,至晚上8时许才恢复。起诉书据此认为黎强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2000年10月5日,为使公司擅自开通营运的车辆获得营运资格,黎强召集手下开会,策划了一起群体上访。他要求手下带人去重庆市人民政府上访,将事情闹大后,迫使政府出面解决其全部营运手续。
10月6日上午,其手下分乘2辆渝强公司客车,到重庆市政府集体上访。上访期间,上访人员打出横幅,高呼口号。同年年底,经有关部门协调,渝强公司最终获得了鱼沙线11辆营运车辆的指标,而公交公司只获得了9辆营运车辆的指标。据此,检方指控黎强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黎强狡辩:没砸车导致大塞车
对于起诉书指控的这部分事实,黎强称,渝强公司开通的鱼沙线是有批文的,只是没有营运证。“民营公司抢的是时间,所以我们办了营运证的代理证,就上路了。当时我带着20个司机和60名售票员,还是我开的第一趟车。”
但是,黎强说没过几天,公交公司就派了许多人,“有组织”地把他们的车拦下,打烂了7辆车。得到消息后,黎强说他便让公司的人撤回来。“我们很着急,欲哭无泪,光天化日之下车子被他们打烂了,我们就在一起商量,打不赢他们,咬都要咬他们。”于是,黎强公司的人才去把公交公司的车胎气给放了。
黎强称,他们只是去拦车放气,并没有砸车,而且他们的做法并没有导致塞车,更没有造成渝合公路大瘫痪。他反问:“巴南区和渝合高速不知道有多远,怎么会扯到一起去了?”
至于10月6日的上访,黎强称,公交公司比他们还早去上访。
“他们打烂了我们的车,还先上访,恶人先告状。”
黎强说,当时,渝强公司的人上访时坐的两辆车正是被公交公司砸烂的车,“是开过去当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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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上午9时许,法警开始准备通过安检放行旁听群众。虽然距放行时间还有20多分钟,但旁听的人群排起了长队,时间一到,群众将陆续进入审判大厅。
黎强涉黑团伙
四大“保护伞”
●肖庆隆 重庆市沙坪坝区交通运输管理所原所长
2004年,在肖庆隆的帮助下,黎强成功竞得重庆特钢厂70辆生活服务车。后黎强先后将48万元存入肖的账户。
●蒋洪 重庆市巴南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原所长
2006年9月,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大队对渝强公司的38辆非法营运车处以罚款190万元,但公司未接受处罚。10个月后,黎强在蒋洪等人的帮助下,成功变身合法营运。
●姜春艳 重庆市委市政府信访办来访二处原处长
在姜的帮助下,黎强数次通过信访手段获得22个营运指标。为了感谢,黎强送给姜春艳500元钱。2001年到2009年,以过春节拜年和平时聚会的名义,黎强共送给姜春艳1万余元现金等。
●曾安东 重庆市地税局稽查科长
为逃避检查,黎强先后给重庆市地税局稽查科长曾安东行贿12万元。今年6月16日,在曾安东帮助下,渝强公司仅补交了税费及滞纳金15万元,从而掩盖了其偷税数千万元的事实。
“红顶黑老大”黎强
头上光环最多
在警方公布的黑恶团伙首犯及骨干分子中,黎强光环最多。除董事长外,他还有多项头衔:重庆市第三届人大代表、市巴南区第十二届政协常委、市巴南区工商联(总商会)会长、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出租与租赁协会常务理事等。
广州日报、法制晚报、长江日报、新华社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