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纸传媒网- “小记者专刊”非法盗用刊号 收加盟费否认敛财

网站首页 报纸刊例 媒体资讯
区域市场 媒体对比
报纸折扣 媒体平点
报纸简介 电 子 报 报业集团 排 行 帮 报纸分类 投放指南 行业分析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传媒广告网报纸传媒媒体资讯 → “小记者专刊”非法盗用刊号 收加盟费否认敛财 · 网站访问量: 1522722

“小记者专刊”非法盗用刊号 收加盟费否认敛财

作者:佚名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1-9-8 10:58:02
过合法授权。

  该负责人称,包钢日报社隶属包钢集团新闻中心,该报于2007年8月30日以“包钢新闻中心”名义下过文件,“因包钢教育处所属中小学已划归包头市管理”,《包钢日报·校园周刊》从2007年起停刊。

  据记者调查,全国小记者培训中心与《包钢日报·校园周刊》签署合作协议的时间为2010年。自2011年2月开始,双方开始为期5年的合作。期间,由该中心每年向《校园周刊》支付10万元承办费。

  该负责人说:“2007年后,我确定《校园周刊》与包钢日报社没有任何关系。”而全国小记者培训活动中心主办的《中国小记者(专刊)》均在报头显要位置标示《包钢日报》现在所使用的刊号“CN15-0029”。

  该负责人表示,此事曝光后,该报找到当时与该中心签署协议的刘全奎、赵玉江询问。其中,刘全奎为包钢新闻中心退休职工。该负责人表示,当时包钢集团给刘授权办《校园周刊》,但他后来把它给转包了,“这个事不具有法律效力,违法的。”

  该负责人说,“赵玉江不是包钢集团的人,《包钢日报》从未授权赵玉江办《校园周刊》”。

  赵玉江承认,“自办《校园周刊·中国小记者(专刊)》,属非法盗用刊号”,“所签署的协定未经主管理部门批示”。(孟祥超 吴伟)

上一页  [1] [2] 


<“小记者专刊”非法盗用刊号 收加盟费否认敛财>-:百度搜索 gooolge搜索 雅虎搜索 QQ搜索 狗狗搜索 有道搜索
报纸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0分

内 容:

         (注“”为必填内容。)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