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纸媒维权案引发的反思
2006年1月,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发出《发起全国报业内容联盟的倡议书》,以公函的形式,向全国30多家报业集团发出“共同发起全国报业内容联盟”的邀请,目的在于“共同制定向网络媒体提供新闻内容的定价规范,提高网络转载的门槛,捍卫自己的知识产权,让新闻内容回归应有的价值”。
然而,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传统媒体的这种宣言和倡议,更像是一种表态,而很难有实质性的行动。
2006年8月,解放日报报业集团与新浪传媒达成共识:在媒体产业融合的趋势下,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携手共进是最优选择。今后,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将与新浪进行资源整合,在新闻内容、市场经营和资本运作三个领域开展全方位的合作。之前的“倡议书”,后来再无下文。
在突飞猛进的技术面前,媒体融合、携手共进之路成为传统媒体摆脱困境,与新兴媒体实现共赢的必由之路。截至目前,中国移动梦网的手机报业务已涵盖了全国及地方100多家媒体,而适合苹果公司产品的新闻类应用软件中,中文传统媒体的数量也超过了50家。
但携手共进并非一帆风顺,媒体融合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依然严峻,这是媒体融合不能回避的问题。针对这一形势,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相应的法规政策。“对媒体维权,我国在《著作权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收费标准也有,但操作层面上存在困难。”中国政法大学张永奇博士说。
在张永奇看来,新兴媒体的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传统媒体的权利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最终也会伤及到新媒体的发展。”他说,传统媒体如果不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一方面会打击从业者的创作热情,另一方面也不利于提高新媒体的创新和原创能力,对整个传媒业都是不利的。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成伟说:“当前著作权维权的案件有明显上升的趋势,但是传统媒体作为原告进行维权的不多。主要原因一是传统媒体维权意识淡薄,二是维权成本太高。我国网络非法转载纸媒的判决标准过低,而起诉过程漫长、举证繁琐、工作量非常大,常常是胜诉的钱还不够已经支出的经费。”
赵成伟认为,新京报案对传统媒体维权有一定的启发意义。传统媒体必须在具有高度维权意识的前提下,才能及时发现侵权事件,并采取行动维护自身的权益。他认为,在媒体融合的时代,传统媒体之间的联合维权依然是一个有效的手段。“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合作发展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但传统媒体必须时刻绷紧维权这根弦,才能创造更好的媒体环境,实现两者的共赢。”(记者 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