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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健翔博客文章引发名誉权纠纷

作者:李京华、公磊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08/11/25 21: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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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1月25日电(记者李京华、公磊)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记者陆幽日前正式将黄健翔及新浪、百度、网易3家网站起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对她名誉权的侵害,在各自网站首页和博客首页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其精神损失50万元。

    央视原著名解说员黄健翔曾在自己的博客中披露中国男足原外籍主教练的“性丑闻”,引起轩然大波。有网友通过黄健翔的叙述和早前网上的传言,推断该“丑闻”女主角就是国足前随队记者陆幽。   陆幽向法院起诉称,今年6月,黄健翔在其新浪网的个人博客中撰写涉及她个人隐私权的内容,公然丑化她的社会名誉,引发各大网站和传统媒体进行反复传播,给她的名誉造成侵害。同时,黄健翔的这篇博客文章登出后,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援引该文章,进一步侵害了她的名誉。

    陆幽认为,黄健翔及3家网站散布她的个人隐私,丑化其人格,对她的名誉和人格构成侵犯,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因此请求法院判令黄健翔及3家网立即停止对其名誉权的侵害,在各自网站首页和博客首页刊登赔礼道歉声明,并连带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0万元。

    目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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