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与达赖私人代表分歧大

国新办11月10日(星期一)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央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朱维群介绍近期中央与达赖喇嘛私人代表接触商谈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斯塔、西藏自治区常务副主席白玛赤林也出席本场发布会。以下为实录节选。
朱维群:现在,我向各位介绍此次与达赖喇嘛私人代表接触商谈的主要情况。
分歧很大但气氛坦诚
10月31日至11月5日,达赖喇嘛的私人代表甲日·洛迪、格桑坚赞一行五人回国。这次接触商谈是2002年以来的第9次,今年以来的第3次。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杜青林接见了他们。我和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斯塔、西藏自治区常务副主席白玛赤林同他们进行了一整天的谈话。此外,我们请国内有关专家学者向他们介绍了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政策和实践的情况,安排他们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参观。这次接触商谈,相互在观点上仍然存在很大分歧,但总的气氛是坦诚的。
达赖食言而肥抛弃承诺
我们在与甲日一行谈话时首先指出:在今年7月接触时,你们曾经表示做到中央提出的“四个不支持”没有困难。但是此后你们食言而肥,完全没有履行承诺,抵制和破坏北京奥运会的行为不仅没有停止,反而进一步升级;继续攻击中央政府,支持“藏青会”等组织公开搞“西藏独立”,煽动组织暴力活动;继续推动“西藏问题”国际化,企图利用一些外国人对中央政府施压;继续勾结“民运”分子、“法轮功”、“东突”等败类,企图制造反对中央政府、分裂祖国的“统一战线”。你们的行为激起全国人民的强烈反感,激起了全球华人、华侨、留学生的强烈反感。
提交“备忘录”是主要目的
甲日等到北京后,向我们提交了一份《为全体藏民获得真正自治的备忘录》。此次甲日·洛迪一行到北京的主要目的就是向中央提交这份“备忘录”。针对“备忘录”声称“西藏流亡政府是广大藏民的利益和藏人的代表者”的谬论,我们严正指出:代表西藏各族人民的是中国中央人民政府及中央领导下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所谓“西藏流亡政府”是少数分裂主义分子1959年发动武装叛乱失败后逃亡外国的产物,搞了几十年分裂破坏活动,它的存在就是非法的,全世界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承认它。
根本不会与达赖讨论“西藏问题”。
我们只接受甲日等人作为达赖喇嘛的私人代表与我们接触商谈,谈的只能是达赖喇嘛彻底放弃分裂主义主张和活动,争取中央和全国人民谅解,解决其个人前途问题,最多再加上他身边一些人的前途问题。我们根本不会与之讨论什么“西藏问题”。
“备忘录”根本未放弃分裂
我们指出,尽管“备忘录”故意使用大量晦涩不清的语言,但可以清楚地看出,你们并没有放弃一贯的分裂主义主张。“备忘录”列出了有关“真正自治”的各项条款,把中央的统一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对立起来,企图否定、限制和削弱中央政府的权力,否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最高立法权威,甚至企图由你们这个分裂主义集团来修改《宪法》,从而使你们实际上拥有相当于独立国家的权利。
“备忘录”尽管借用中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个别词句,进行了包装、点缀,但是从标题到内容还是“大藏区”、“高度自治”那一套,也就是我们早就指出的“半独立”、“变相独立”,实质还是“西藏独立”那一套,这一套与宪法是根本不相容的。我这里说这一番话也是给各位,以及世界上关心中央政府同达赖喇嘛关系问题的人士,提供对这个“备忘录”的解读。
“大藏区”历史上从未存在
针对“备忘录”要求“把所有藏人自治区域合并为一个自治区”的要求,我们指出,藏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和区域的划分,是遵照宪法原则,在充分尊重历史事实,综合考虑政治、经济与现实条件的基础上确立的。所谓“大藏区”,历史上不存在,更没有现实的基础和根据。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一经建立,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或者合并;民族自治地方的区域界线一经确定,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变动;确实需要撤销、合并或者变动的,由上级国家机关的有关部门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充分协商拟定,按照法定程序报请批准。”
达赖没有谈“自治”的资格
我们指出,你们既不是“上级国家机关的有关部门”,也不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连个合法身份都没有,说得客气一点,你们提出这个问题是不适宜的。说得直白一点,你们没有提出这个问题的资格。
我们在这次接谈之前,查阅了80年代初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同达赖派出回国的参观团中的有关人接触时的谈话记录。上世纪80年代初,习仲勋等中央领导同志就向达赖喇嘛派出的参观团(甲日·洛迪先生也是这个参观团的成员)严肃指出:把西藏搞成一个国家不成,搞所谓的“高度自治”也不成;搞什么大藏族自治区,这个根本不现实,也绝不可能。时隔二十多年,你们还是用这一套同中央兜圈子,表明恰恰是你们缺少起码的诚意。迄今接触商谈没有进展,责任完全在你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