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广告部   扬子晚报广告部  
您当前的位置:传媒广告网时事聚焦 → 文章内容 → 售楼小姐预测不算欺诈

售楼小姐预测不算欺诈

作者:佚名  来源:法制晚报  发布时间:2008/10/27 10:36:45
扬子晚报在线支付

买房10天价降14万,北京首起房价诉讼案购房者一审败诉,法官认为——


 

 买房刚10天,房价就降了14.7万元。北京市首起因房屋降价引发的诉讼一审有果,上午朝阳法院判决驳回了涂女士的诉讼请求。此前涂女士以欺诈为由起诉开发商,要求调整房屋售价及贷款金额,享受与后购房业主相同的待遇。

  今年5月10日,涂女士购买了东恒时代家园三期的一套房屋。10天后涂女士发现,开发商对包括自己所购户型在内的绝大多数户型均进行了降价销售。而与自己所购房屋户型相同、楼层相近且原单价相同的商品房,降幅达14.7万元之多。媒体之前的大幅报道,使此案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将近30名市民上午来到法庭旁听。原告涂女士则没出现在法庭上,由代理律师出庭。10点宣判前,许多人小声地讨论着,多数对原告涂女士表示同情,认为“突然降了那么多,搁谁身上也接受不了”。

  本案审理中,涂女士曾提供了两份录音材料作为证据。从录音中涉及的人员身份、所谈内容等,法院判定该录音确为原告及其丈夫与售楼小姐之间的谈话。从录音内容看,在双方签订合同之前,当涂女士询问房屋是否会降价时,售楼小姐确曾说过不会降价。但法院认为,该内容是对未来事实的预测,不是对合同具体条款的商讨,且未写入商品房预售合同。销售人员并非市场营销中的决策人员,其作出的预测不能代表开发商的价格决策行为。

  销售人员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是否存在欺诈行为,是涂女士能否变更合同条款的关键。在录音中售楼小姐曾表示:“预测吧,我就一小业务员,也没有那么高的远见。”“开发商拿这个房型做促销我确实很意外。”从上述内容来看,售楼小姐当时并不知道房屋将来肯定会降价。因此,售楼小姐不是明知房屋将来肯定会降价而故意隐瞒或者告知涂女士虚假情况,其行为不构成欺诈。据此,法院判决驳回了涂女士的诉讼请求。

  原告律师认为,售楼小姐所言不是“预测”,而是一种虚假承诺。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购房者称自己被售楼小姐的承诺欺骗,而后起诉开发商的案件,在北京朝阳、通州、大兴等各区均有多起,但基本以购房者败诉告终。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楠表示,售楼小姐所说的内容,如果没有写入合同就不具备法律效力,相当于说了白说。 (据法制晚报)

扬子晚报在线支付

<售楼小姐预测不算欺诈>-:百度搜索 gooolge搜索 雅虎搜索 QQ搜索 狗狗搜索 有道搜索
文章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0分

内 容:

         (注“”为必填内容。)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