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第一案立案 律师起诉北京网通
作者:佚名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08/9/20 7:48:52

因不是北京户口而不能享受电话“后付费业务”以及该业务的多项优惠,律师李方平认为自己受到差别待遇,将中国网通北京分公司告上法院。前日,该案在朝阳法院立案审理。该案被称为“民间反垄断第一案”。
李方平诉称,他从1998年起在京工作生活,成为“新市民”。由于不是北京户口,他在北京网通报装固定电话时只能选择“预付费业务”,而北京户口的市民则可办理“后付费业务”。而“预付费业务”和“后付费业务”在一系列资费优惠活动中则具有相当大的差别。
以2007年5月北京网通推广的“亲情1+”业务为例,其中有许多优惠套餐,特别是其中的带宽优惠包月。但据李方平介绍,网通在该业务办理条件中明确限定只限为后付费固定电话客户办理。预付费用户无法享受“月租归零、得通话时长、获增值服务”等诸多优惠。
据李方平介绍,类似将预付费用户和后付费用户区别对待的业务类型在北京网通比比皆是,他在起诉书中列举了8项。李方平认为,北京网通凭借其在北京地区的绝对垄断地位,对预付费用户实施差别待遇,其做法违背公平、等价、诚信的民法原则,是《反垄断法》中的“垄断行为”,即“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因此,他要求法院确认网通实行差别待遇的格式合同条款和业务公告违法。
昨天中午,北京网通的咨询工作人员对记者说,目前“亲情1+”等优惠活动只针对“后付费用户”,暂时不对“预付费用户”办理。但外地户口人士也不是不能办后付费业务,只是需要一位有北京户口的人做担保,或有北京市购房合同或工作居住证。(新京报供稿)

文章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