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箱装150万元 被告称不知里面有钱
作者:佚名 来源:新快报 发布时间:2011/9/18 8:46:26
新快报讯 见习记者 刘倩 报道 陈光辉曾在一审庭审中称,去年6月2日,也就是南航派他去美国学习的前一天,与其有业务关系的广州市白云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胡强明表示要送他一箱茅台酒,因为当时他在母亲家吃饭,所以就让对方送到了他母亲家,并称“收到酒时,自己并不知道里面有钱”,因为急着上路,便将这箱酒放在了母亲家。随后,因为母亲打电话劝他要少喝酒,便通知胡强明将酒拿走。胡强明于6月11日将酒从陈光辉母亲家中拿走。
陈光辉的辩护律师认为,陈光辉在收到茅台酒的时候包装是完整的,此后也未打开。一张百元人民币的重量约1.15克,150万元的重量与一箱茅台酒的重量是持平的,因此很难判断箱子里是钱还是酒。另外,陈光辉在收到酒后的第二天就通知胡强明搬走,虽然对方没有当即取走,但并不能认定这150万元属于陈光辉的受贿款。
法院对此认为,对于茅台酒箱中150万元的受贿指控,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陈光辉事先知道酒箱中是贿赂款,因此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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