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界祸起验收单
作者:佚名 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时间:2010/12/4 9:22:04
祸起验收单
2008年,洛阳某公司投资建设一个大规模的厂房,并与施工方某钢构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但厂房主体完工后,工程质量不达标。而该公司出示了一份由洛阳市某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签署“合格”的工程质量验收单。结果,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投资方支付施工方工程款和违约金。
CCTV-12 12月5日 11:38 播出
文章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