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地“晒”两年涨5000万
溧阳法院开审一起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案
本报讯 什么东西“晒”上两年可以涨5000万?最近溧阳市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一起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的案件为这个问题找出了答案。一块321亩的土地被“晾”了2年左右,拥有这块土地使用权的公司进行股权转让时,转让价格足足涨了5000万,着实令人惊叹。据知情人透露,此案为常州地区首起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案件。
据悉,早在2007年,犯罪嫌疑人王某(化名)与他人共同出资,用某公司名义,以4.6亿余元的价格,从溧阳市国土资源局竞拍取得了当地某大市场附近的一块321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当时支付了1.5亿元出让金。此时陈某(化名)实际出资2700万元,约占15%的股份。次年3月,王某所在的公司用该块土地注册成立了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9年7月时,王某使用陈某等人提供的1.51亿元收购了该房产公司的全部股份,随后成为了该公司的单一自然人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其实当时我是不方便自己出面来收购,但是看到了这个公司的成长价值,才筹了钱用他的名义收购了另外85%的股份。”陈某气愤地告诉记者,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他感到大跌眼镜。
2009年9月1日,王某在未付清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也未依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的情况下,与某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的李某(化名)签订协议,将自己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对方,此次转手时,资产价格增长了5000万元。很快,双方就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今年3月,该市场发展有限公司支付了8000万元土地出让金。另据了解,按照双方协议,该市场发展有限公司需支付王某2.38亿元,截至案发时,已经支付了1.71亿元,尚有6000余万元没有支付。据了解,今年4月2日,王某被溧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我也对他提起了民事诉讼,当时我出钱,让他帮我收购了这么多股份,后来他看到有利可图竟然就倒手卖掉了,自己赚了5000万,把我的钱又打了回来,还说是跟我借的。”陈某向记者表示自己被侵占的股份应该还给他,同时要求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目前,溧阳市人民法院正在对此案进行审理,本报将继续关注。 (郭靖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