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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人死了伤者最多可获赔12.2万

作者:马燕  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时间:2010/9/4 12: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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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说法伤者最多可获赔12.2万

 事故赔偿还没提及,肇事人就死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受伤的徐女士还能获得哪些赔偿?又由谁来负责赔付?记者就此咨询了保险业界人士。

 都邦保险理赔部经理陈世安告诉记者,一般的单挂货车,其交强险的赔付上限为12.2万元。虽然投保人小曹已经去世,但是保单是针对车辆投保的,因此依然有效。在发生撞人事故后,自动生效对徐女士进行赔付。

 但是,这12.2万元并不一定能全额支付给徐女士,这里面要由保险公司进一步调查细分。因为这12.2万元包含了11万元的伤残补助金,1万元的医疗费和2000元的财产损失费。具体而言,这12.2万元中,只有1万元用于支付徐女士在医院期间抢救的费用,不管徐女士最后治疗用了多少费用,交强险这块只能动用1万元,剩下的11万2千元中,11万伤残补助金包括徐女士因伤造成的误工费,护理费等,也需要根据徐女士的伤情做评估后分级别支付,2000元用于赔偿徐女士在车祸中损失的财物,比如说毁坏的车辆,遗失的钱物等等,超过部分,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综上所述,只有徐女士的受伤和受损程度全部满足各类赔偿的最上限,她才能够拿全这12.2万元。

 陈世安同时提到,通常的车祸事故理赔中,超出交强险部分会由其他商业险种补充赔偿,如果没有其他商业险,那就得由事故责任方自行解决。但是鉴于事故责任一方已经跳楼自尽,这一块理赔的情况就比较复杂了,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马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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