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为引资擅自返税逾百亿
作者:佚名 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时间:2010/6/15 6:52:43
审计署公布今年12号审计公告,33名局处级干部被处理
据新华社电 审计署13日以2010年第12号审计结果公告的形式公布对北京、河北等15个省区市和大连、深圳两个计划单列市2008年度和2009年1月至6月财政管理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显示,2008年1月至2009年6月,有7个省级和59个省以下地方政府及开发区为吸引投资,自行出台税收减免和先征后返政策,或以政府奖励、财政补贴等名义将税收和土地出让金等收入返还给企业,涉及金额125.73亿元;有4个省级和10个省以下地方政府及开发区以购房补贴、购车补贴和人才奖励等名义,向2万多名企业高管返还个人所得税4.63亿元。
由于征收不到位、缴款单位拖欠等原因,截至2009年6月底,有12个省区市本级和26个市县区有关部门应征未征土地出让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等非税收入794.16亿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占94.76%。
2008年1月至2009年6月,17个省、区、市有625.38亿元已收缴的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还滞留在有关征收部门的收入过渡账户或财政预算外账户。
审计署财政审计司负责人表示,省、区、市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了整改。相关企业已对37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局、处级干部33人,占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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