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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明确超生人口可落户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传媒网  发布时间:2010/6/11 5: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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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人口普查还首次将境内外国人纳入普查对象

 今年我国将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首次明确计划外生育者可以落户,普查信息将不作为行政处罚依据。此外,本次普查还首次将我国境内的境外人员作为普查对象。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翼在接受中国广播网采访时表示,为了做好这次普查工作,使那些群众,尤其超生的,计划外生育的群众消除顾虑,公安部门专门发了一个文件《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这个方案里头公安部明确规定,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时登记落户。

 张翼具体解释说,1996年1月1日以后,因为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早婚早育等原因造成的婴儿,如果没有上户口,可以凭借一些证明办理常住户口登记,任何出生证明签发机构和人员不得以准生证、生育证作为附加条件拒绝为新生儿出具医生证明。

 中 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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