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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了残疾“姐姐”相濡以沫14年

作者:佚名  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时间:2010/4/3 7: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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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孙小美因身残志坚、教女有方,获吴江市“十佳母亲”提名,她是我妻子。我们的婚姻是在一片“不般配”声中开始的。

 俗话说“宁可男大七,不能女大一”,可她偏偏大我3岁,最让别人觉得不“般配”的是,她是一个失去下肢的残疾人。但我十四年如一日照顾她,无怨无悔。

 不是吹牛,凭我的条件,找个理想的苏州女子并不难——身高175厘米、浓眉大眼、皮肤白皙,有人说我像韩国偶像剧里的“男主角”。但在寻找有缘人时,还是费了不少工夫:也经人介绍见了很多人,但不是嫌太矫情就是太傲慢。

 1996年4月,经人介绍,我和妻子第一次见面,我“感觉平平”,但觉得她“平”得实在、“平”到好处。她告诉我,12岁那年患了骨髓炎,被截去下肢,安装了假腿……奇怪的是,我并没有震惊,反而在“平实”的感觉上,又增加了无限同情。于是我一头“陷”了进去。

 生活很现实,1997年结婚后,才体会到和残疾人一起生活的辛苦。妻子只能做点洗碗扫地之类的轻家务活,其他都是我做。她的假腿和肌肉摩擦,经常发炎,刚结婚的时候陪她去医院是常事。为了照顾妻子,我选择了一个“三班倒”的工作;面对生活的困难和经济的拮据,我改掉了婚前抽烟的习惯,也很少参加朋友聚会。说实话我曾经动摇过,但良心和责任告诉我:“不能!”

 平日,每当看到13岁的女儿在阳光下嬉戏、听着妻子洗碗时碰撞出的声音,我就觉得幸福和快乐。

 讲述人:高久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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