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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回应冲突事件:城管未故意掀翻三轮车

作者:伍晓阳 李倩  来源:新华网报  发布时间:2010/4/2 7: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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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云南频道4月1日电(“新华视点”记者 伍晓阳 李倩)昆明城管部门日前在执法过程中,与占道经营的摊贩发生纠纷,引发群众围观并发生冲突,9辆城管车辆、5辆警车被掀翻或砸坏,9名城管工作人员、4名公安民警和部分群众受伤。有关案情目前警方正在调查中。

  这起冲突事件中,执法检查为何演变成暴力冲突?记者就此问题进行了调查与追踪。

  城管有没有“粗暴执法”?

  3月30日下午,昆明市五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天福接受了记者采访,对公众关注的几个问题作出了回应。

  此前,自称是目击者的马鲜梅对记者说:“26号晚上城管队员来执法时,老婆婆(指杨胜秀)坐在三轮车上,城管队员走过去连人带车掀翻在地上,液化气罐子砸中她的脑袋,躺在地上好久没起来。”

  苏天福介绍,经过调查,当天城管执法队员例行巡查时,发现4起占道经营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罚,其中3名摊贩现场接受了处罚,罚款金额100元。在处罚别人时,杨胜秀的亲戚已把三轮车上的液化气罐、锅和灶等搬走。苏天福表示:“执法过程中,城管没有动手打人,没有与任何执法对象发生肢体冲突。”

  那么,杨胜秀是怎么摔倒的?苏天福介绍,轮到处罚杨胜秀时,她准备骑车逃避,一名队员拉住了三轮车的侧面,拉扯过程中三轮车翻倒,杨胜秀摔倒在地。城管队员没有故意掀翻三轮车的动作,三轮车翻倒原因还在调查之中。

  城管队员是否都具备执法资格?苏天福介绍,例行巡查的7名城管工作人员中,1人是五华区城管分局红云中队中队长,其他6人都是聘用的“协管员”。处罚其他摊贩时,有1名“协管员”看着杨胜秀。在杨胜秀准备骑车逃避时,也是“协管员”拉扯了三轮车的侧面。

  “记者被打”缘由及经过

  据五华区政府3月27日通报:在现场处置过程中,一名中年男子不听劝阻,强行穿越警戒线,现场执法人员依法强行处置;经医院初步诊断,其身体软组织挫伤;经核实这名男子为昆明某报社记者。

  官方通报引起这家报社抗议,次日报纸刊发文章说:就目前掌握的材料可以进一步确定,本报记者一未“不听劝阻”,二未“强行穿越警戒线”,而是正常履行采访职责而遭暴打,经影像视频资料确认,打人者全是城管人员。

  3月30日下午,负责调查记者被打情况的五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进对记者介绍说,当时事件处置差不多快完了,但是道路没有清理,民警和城管人员还没有撤离,一名女子冲进警戒区称“男友被抓了”,躺在道路中间哭,部分围观人员再次起哄并进入警戒区,当事记者身在其中。

  民警对进入警戒区的人员进行疏导,在推搡过程中,到警戒线边缘时发生了冲突。李进表示:“根据调查的情况,在强制处置之前和处置过程中,一是这名记者没有亮明自己的身份,二是这名记者有挑衅的语言。”

  “记者受到了伤害是肯定的,但是什么人弄的还在调查当中。”李进表示,晚上事发地点光线昏暗,视频影像资料不清晰,需要通过深入的调查才能确认殴打记者人员的身份。可以肯定的是,殴打记者的人不是围观群众。

  部分围观群众“借题发挥”

  记者调查发现,这起冲突事件有一个明显特征,即“非利益相关者”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官方调查显示不存在粗暴执法,从冲突过程来看也不是执法对象暴力抗法,而是部分围观群众围攻执法人员造成冲突。

  五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进介绍,第二波围攻民警和城管发生在半夜时分,当时围观群众有210人左右,民警和城管队员大约有150人,围观人员用石块、砖头等进行袭击,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才控制局面。事发后,警方对涉嫌参与“打砸烧”的46人进行调查,有证据显示,其中5人参与了暴力活动。

  五华区城管分局副局长张忠泽说,事发地位于一个城中村,是经常有占道经营摊点聚集、城管部门进行过多次宣传教育的地方。城中村人员构成复杂,流动人口多,尤其是许多小摊小贩,对城管执法有强烈的抵抗情绪。

  在北仓农贸市场,一些摆摊的经营户和打工人员向记者讲述对城管执法的不满。来自曲靖市农村的张桂英说,她女儿摆摊卖菠萝,最近一个月被城管罚了两次,每次200元,这个月基本上白干了。四川籍打工者雷波说:“城管经常来,你要跑他们就追你,抓到了就罚钱,没见过跟你和和气气讲道理的。”

  “冲突事件的背后,是社会矛盾积聚和贫富差距加大。”云南大学社会学教授金子强分析,人们都有同情弱者的心理,对城管的执法态度和执法方式多有不满,采取“打砸烧”等暴力方式围攻城管和民警当然不对,但作为一种社会情绪的宣泄,冲突反映的深层次问题值得警惕和反思。

  城管与摊贩矛盾如何化解?

  城管与摊贩的矛盾由来已久,近年来城管执法冲突事件时有发生,这是各方都不愿意看到的。

  昆明市城管局执法处处长李光春说,去年昆明市城管部门共接到市民举报占道经营22414件,举报店外经营7280件,这说明市民对流动摊贩意见很大。但与此同时,城管执法环境日趋险恶,去年上半年,昆明城管在执法过程中有171人受到伤害,花费医药费11万余元。

  “道路的功能是通行,经营的地方在市场,对摊贩的治理应当引摊入市。”昆明市城管局道路容貌管理处处长刘熕担“摊贩存在是个综合的社会问题,非城管部门独自可以解决。有关部门应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增加农贸市场的数量和容量,降低进入农贸市场的门槛,才能实现引摊入市。”

  云南圣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冰认为,城管执法固然合理合法,但摊贩为了生存可以说天经地义,对流动摊贩的治理应体现对困难群体的人本关怀。同样罚款200元,对摊贩和私家车主来说,两者承受能力显然不一样,要解决城管与摊贩的矛盾,首先要解决执法部门“以罚代管”和“粗暴执法”的问题。

  还有人指出,如今执法部门大量聘用“协管员”,这些人不具备执法资格,但是经常“协助”执法行动,使执法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大打折扣。

  记者采访了解到,许多摊贩来自贫困农村,在家种地难以养家糊口,于是到城市里来谋生,但因为没上过几年学,也没受过职业技能培训,在城市找不到理想的工作。有关人士指出,妥善解决摊贩问题还需要从源头上想办法,切实开展有效的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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