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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滴血一块玻璃“揪”出肇事逃逸者

作者:焦哲  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时间:2010/1/17 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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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滴血一块玻璃成线索警方据此“揪”出交通肇事逃逸者

 前不久,南京江宁地区发生两起交通肇事逃逸事件,被撞的两位市民经抢救无效死亡。两位肇事者在撞人后并没有选择立即逃走,但是他们下车查看伤者之后,觉得对方“没事”,最终因为不想承担赔偿还是逃离了现场。不过,他们一人在死者的衣服上留下了一滴血迹,一人在现场留下了一小块助力车挡风玻璃碎片,民警根据这两条线索最终还是抓住了他们。

 去年12月17日晚,江宁交警大队接到一名男子报警:“宁杭公路汤山段这里有一个男子被撞了,倒在路边。”赶到现场后只见一名中年男子果真倒在路边,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民警从死者衣服上提取到一滴血迹,经化验,这滴血迹不是死者的,很有可能是撞人的肇事者留下的。通过进一步比对,警方发现安徽籍男子刁某有重大嫌疑,而他正是报警者。1月5日,刁某在安徽某网吧被抓。他承认了自己撞人逃逸的事实。

 1月9日晚,宁溧路上有人报警,称一名7旬老人被车子撞倒,生命垂危。老人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民警在现场提取到一小块助力车挡风玻璃碎片。通过专业的检测设备,民警还是发现这是一辆紫红色“珠峰100”型摩托车留下的,这辆车于2008年前生产。民警调取了事发地半径10公里范围内的车辆登记信息,发现只有3辆车符合条件。其中,两位车主都主动向警方说明了情况,只有韦某不愿配合调查。1月13日凌晨,经审讯,他终于交代了自己当日撞人逃逸的事实。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两名死者都是因为在被撞后颅脑损伤而死亡的,而颅脑损伤的症状有一定的滞后性,要在受损后几小时才能显现出来。“如果他们不逃跑,及时将伤者送到医院的话,对方可能都不会死,他们本人也不会面临现在的牢狱之灾。”目前,刁某和韦某都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罪被警方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将是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通讯员 戴久东 本报记者 焦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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