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借一块玻璃揪出赖钱的哥

南京市民在江宁将一包5万元钱物丢在出租车上,15个涉嫌的哥谁也不承认
民警借一块玻璃揪出赖钱的哥
5万元钱丢在了出租车上,换了谁能不急?不过对失主李先生来说,丢了钱之后他更是“抓狂”。因为明知道扣着钱不还的司机就站在自己的面前,但是他却指认不出来——上车后李先生只在出租车后排座上停留了半分钟不到,然后就下车了,连司机的正脸都没见着,更别说保留小票或是记得出租车的车牌号了。李先生向出租车行业协会求助,对方调查后,排出15辆出租车有搭载李先生的嫌疑,但没一个司机肯承认李先生坐过他的车。最后,还是一块玻璃帮刑警队员破了这桩疑案。
打车:上车不到半分钟,就被撵下车
李先生今年49岁,老家在江宁湖熟农村,现在是南京某事业单位的中层领导。小时候,李先生家里条件很差,靠亲戚朋友们帮忙接济他才完成学业,最终走上了领导岗位。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李先生“发达”了之后每年年底都要回老家看望亲戚朋友,谁家有个困难,他都会伸出援手。
听说家里有个亲人最近要盖房子手头缺钱,12月12日上午,李先生决定提前下乡探亲。他随身带了3万元现金还有价值2万多元的购物券、购物卡等钱物放在皮包里。“每次回家他们都要请我吃饭,哪家缺钱了我都会给两张购物卡,3万块钱是盖房子用的。”“当时我和一个朋友一起去的,皮包放在一个布袋子里,袋子是他拎的。”当天上午10时许,他们在江宁上元大街拦了一辆红色出租车,准备乘车回老家。没想到两人刚在后排坐下,司机一听是到很偏远的农村地区,就不乐意了。“我10点半还要接小孩,你们换别的车吧。”就这样,刚刚上车不到半分钟时间,李先生和朋友又下了车,那辆红色的士随即开走。
丢钱:15个涉嫌司机没人承认捡过钱
下车后,李先生才知道大事不妙。“我一看,他手里的包没有了,急得不得了,我和朋友两个人当时就跑上去追,但是车子开得很快,一会就跑远了。”车速太快,李先生根本无法看清车牌号。上车的时间又太短,连司机的正脸都没见着,更别说保留小票了。这钱该怎么找回来呢?
李先生首先想到了找出租车公司联系那位司机。他来到了江宁出租车行业协会。协会的工作人员调取了当天上午10点至10点半上元大街李先生上车路段所有出租车的GPS信息,结果发现竟有30多辆出租车往来。其中,红色的出租车就有15辆。李先生打电话过去询问,结果没有一个人肯承认在车上捡到一个布包。
没办法,协会只好将这些“嫌疑的司机”一一请来,让李先生辨认。可是李先生和他们一一见面后,也不能肯定究竟谁是拒载他的那位司机。“是不是我,你快说啊,我们用排除法,如果不是我就赶快把我从名单上划掉,我们还要做生意呢,没时间跟你在这干耗着!”李先生认不出人,司机们有些不满了,一些“火大”的司机急着让李先生明确说出自己有没有“嫌疑”,想赶快走。无奈之下,李先生只得凭着“感觉”排除了一些人,但是在留下来的司机当中,最终也没有人被指认或查证出来。
求助:派出所所长派刑警帮忙找钱
无奈之下,12月14日上午,李先生只好来到江宁公安分局东山派出所向民警求助。虽然这是一起遗失物品的事件,并不是刑事案件,但是派出所所长张远斌非常重视,他当即派所里的刑警帮李先生查出究竟是谁“赖”着他的钱不还。
刑警万伟接受了这项特殊的任务。万伟告诉记者,要想找钱,最关键的是找证据。但问题恰恰也就出在这——李先生上车的路段没有监控探头,警方一时也不能确定他上的究竟是哪辆车。
无奈之下,万伟只得来到事发街头一遍遍地走访,希望能够寻找到目击证人。走累了、口渴了,万伟来到马路对面的超市想买瓶矿泉水喝,进门抬头一看,超市里装了不少监控探头。这些监控会不会拍到李先生上车的画面呢?可超市的老板说,超市里的监控探头全都是对着超市内部的。万伟的心一下又凉了半截。“说实话,我把那些监控画面带回去,并没有抱有太大的希望,没想到瞎猫还真撞到了死耗子。”
突破:玻璃反光助民警锁定“嫌疑车”
万伟坐在电脑前对着这家超市的监控画面连续看了几个小时,突然如获至宝似地一下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原来,超市的监控探头虽然都是对着室内的,但巧合的是,其中一个监控探头镜头对面是一块超市橱柜的玻璃,而每天上午,阳光照进超市,通过这块玻璃的反光可以看到超市对面马路上的景象。
万伟调出12日上午这个探头拍到的所有画面再次反复观看。虽然玻璃不是镜子,但是还是可以从监控画面上看见李先生上车的情景。经仔细辨认,可以确定的是,李先生上的是一辆红色的“现代”出租车。带着这一重大发现,万伟再次找到出租车行业协会。原来15辆“嫌疑车”的范围一下缩小到了4辆——其他11辆的车都不是“现代”。这时,李先生向万伟反映了一个可疑的情况。“当时我在协会办公室碰见过一个司机,他一直嚷着要我排除他的嫌疑,而且说当天上午没开车,其他驾驶员都把二驾的电话号码留给我,让我核实,只有他没有留。”据李先生回忆,这名驾驶员正是4名“嫌疑人”之一的陈某。
证据:事发时嫌疑的士速度记录为零
万伟把陈某“请”进派出所,他还是不承认曾经搭载过李先生。“我根本没捡到过什么5万块钱,说我拿了他的钱不还,你们有什么证据啊。”看来他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了。“好吧,你要证据,我就把证据拿给你看。”
原来,因为出租车上的GPS系统可以测出每辆车在每个时段的速度。万伟早就想到,这4辆嫌疑出租车虽然在事发时段都曾经过上元大街,但是其中搭载过李先生的那辆车在10点多钟肯定停车上客,速度为0,而之后在李先生追赶时又为摆脱骤然加速。万伟早就将4辆嫌疑车辆的GPS速度记录调出,结果发现只有陈某车牌尾号为“260”的出租车曾经在10点16分速度为0,其后又呈几何级变速。
铁证面前,陈某只得承认是他“赖”了李先生的钱。民警问他为什么不肯承认,他竟回答说:“那个包里只有3万块钱,你们一直在问5万块钱的事,我还以为是两回事……”
■律师:
司机涉嫌侵占罪
失主可自行起诉
昨天晚上,李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告诉记者,民警已经把他的3万元现金和2万多元购物卡、购物券全都还给了他。“我包里还有一副皮手套不见了,那个司机说他不知道丢到什么地方去了,我想想也就算了。但是如果他后来能主动把包还给我,我不给他1万元钱也会给8千表示感谢,我说话算话。”
司机陈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呢?他又将面临怎样的处罚呢?记者采访了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骏。高律师表示,司机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需要当事人自己搜集证据到法院去起诉。说白了,也就是如果李先生领回钱物后谅解了司机陈某,那么公安机关并不会对陈某做出处罚。但如果李先生觉得气愤,要追究陈某的法律责任,那么他可以自行搜集陈某拒不交还钱物的证据,然后到法院去提起诉讼。如法院宣判陈某有罪,那么他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高律师表示,公安机关掌握的证据也可供李先生使用,从目前的情况看,司机陈某的侵占行为已经很明显。李先生表示,他正在咨询律师,考虑诉讼事宜。(文中人物除民警外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 焦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