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女”自首退赃仍被刑拘
作者:鼓公 焦哲 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时间:2009/9/12 8:32:05
这位姑娘,民警喊你快还钱
拿钱容易退钱就不那么简单了
“眼镜女”自首退赃仍被刑拘
拿人家一万元的女子 连续报道(2)
9月6日晚,南京市民王先生在虎踞北路农业银行ATM机存款后,不慎将银行卡遗忘在机器内。返回寻找时,银行卡还在但卡内1.05万元已被一名戴眼镜的年轻女子取走。9月10日,本报曾在A39版报道此事。记者昨日从警方获悉,“眼镜女”昨天上午已向警方自首,而被取走的钱也被警方全部追回并还给了王先生。
9月11日下午,在鼓楼公安分局挹江门派出所,王先生高兴地从民警手中领回1.05万元现金,激动的他向民警连声称谢(如图)。据警方介绍,王先生当晚报案后,他们就立即开展调查,但一时没有找到女子。后在本报等新闻媒体的大力协助下,“眼镜女”主动于昨日上午去派出所自首。
在派出所,记者没能见到取钱的女子,警方出于保护当事人隐私考虑,也拒绝向媒体透露她的身份。记者辗转了解到,该女士已被刑事拘留,目前正在鼓楼区看守所。考虑到她的自首情节,警方将向检察院和法院说明情况,争取从轻处理。 鼓公 焦哲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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