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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卖不了急得跳脚 二手房交易频现"陷阱"

作者:谭梦霞 陈珊珊  来源:扬子晚报网  发布时间:2009/8/15 15: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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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二手房交易市场活跃,不少业主都选择此时卖房。曹先生两年前在江宁区天地新城小区买了套房子,5月底刚刚交付,他想趁高价卖掉换套靠近市区的。他找开发商要购房发票去办“两证”,可开发商告诉他,根据合同规定,交付三个月以后才能拿发票。曹先生感觉错过了卖房最佳时机,十分郁闷,便到小区论坛发帖抱怨。没想到跟帖者众多,还有邻居“爆料”说,小区容积率超标,就算办到房产证也办不到土地证,反正房子是卖不掉的。最近,曹先生跟邻居们频繁联系,准备向开发商主张“损失”。

  交房三月后才能拿发票

  2007年10月,曹先生与南京天地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了天心座22幢一套房屋。今年5月底,房屋交付,但一直没拿到购房发票。上个月,曹先生见房市很火,萌生了卖房的念头。“我家人嫌江宁太远,偏向住城里,所以我就想把江宁的房子卖了,再加点钱,换一套市区的房子,免得上下班来回奔波。”

  要卖房先得把证办全,而办证必须要有购房发票,曹先生去找开发商,没想到得到的答复是,交房三个月以后才能拿发票。“别的楼盘都是交房时就能拿发票,为什么你们这儿要等这么久?”曹先生感到不解。开发商解释说,购房合同里就是这么规定的。曹先生回家找出购房合同一看,上面果然有这么一条,怪就怪自己当初没看清。

  曹先生十分窝火,于是到小区网络讨论版上发帖抱怨,没想到,短短几天时间帖子就火了。天心座是天地新城小区的尾盘,今年5月底交付,根据合同规定,业主们必须等到8月底才能领取发票,然后才能办理产权证,产权证办好后还得等三个月,开发商才协助办理土地证。“天地新城的房子一贯办证迟。”一位业主跟帖说。记者注意到,这些心急的业主有个共同点——都急着卖房,怕房产证办得晚,误了卖房时机。

  容积率超标办不了土地证

  看曹先生为发票的事窝火,一位业主跟帖“爆料”说,就算办到房产证,也办不了土地证,因为天心座容积率超标。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这位业主还贴出了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的在线答复。

  记者随即登录江宁区国土资源网查看,发现这名业主的说法属实。今年7月7日15时许,一位姓倪的业主在线咨询,“天地新城天心座,5月底新交付的房屋,是否可以办理土地证?若不能,是什么原因?”

  7月8日上午7时许,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地籍科工作人员在线答复:“天地新城由南京天地房地产开发公司所开发建设,2008年12月,我局经复核发现该项目规划容积率(1.273)超出原出让约定容积率……因此天地新城部分超出原约定容积率楼幢,不符合登记发证要求,暂无法办理个人土地证。”

  已经卖房的也郁闷

  张女士是天地新城小区天玑座的业主,房子是2008年11月交付的,3个月后拿到了产权证,根据合同规定,开发商应在今年5月底之前协助她办理土地证。可张女士最近发现,她的房子不幸属于“天地新城部分超出原约定容积率”的楼幢,暂时无法办理土地证。据她介绍,目前天玑座21幢和22幢的业主们都没有办到土地证。

  昨天,张女士向记者抱怨说,她比曹先生还要郁闷。因为她已经把房子卖了,收了人家定金和部分房款,过户手续也办了,现在买房人得知土地证办不了,既不肯付尾款,也不肯解除买卖合同。最近一段时间,曹先生、张女士等业主频繁联系,准备联合起来找开发商维权。

  开发商表示正在处理

  “建设部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正常情况下,应当在交房后三个月内办理土地证。为啥我们小区拖了又拖?”曹先生及部分业主质疑,开发商之所以在合同中约定,交付三个月后才能拿发票办产权证,就是为了争取时间,因为土地证一时半会根本办不了!

  对此,记者采访了南京天地房地产开发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购房合同上明确规定,开发商在房子交付3个月时,有义务协助业主办理房产证,在拿到房产证3个月后,有义务协助业主办理土地证。所以,部分业主暂时拿不到发票,并不是开发商有意拖延。至于容积率超标的问题,该人士承认这是事实,天心座、天玑座都有部分楼幢容积率超标,暂时办不了土地证,但同时表示开发商正在尽力解决,争取早日帮业主办到土地证。

  记者就曹先生反映的问题咨询了律师,律师称,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3个月办产权证,6个月办土地证,确实时间跨度较大,但也不违反法律规定,曹先生等业主既然签了约,就应当履行合同。如果到了约定时间,土地证依然办不好,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谭梦霞 陈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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