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证券网 发布时间:2011-10-17 21:28:56
(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增加主要是收到债券利息较上期增多所致。
(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增加主要是报废固定资产收到现金所致。
(1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是收到的工程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11) 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主要是上期购买商业银行次级定期债券所致。
(1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是支付2010年度现金红利所致。
(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筹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期增加所致。
(1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增加主要是盈利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度增加所致。
(15)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盈利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股东名称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承诺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制定对管理层和核心技术团队的股权激励办法。正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关准备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10 年年末公司总股本94,380 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 元(含税),送1 股,共计派发股利2,265,120,000元,分配方案实施后总股本为1,038,180,000 股。该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1年7月初执行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袁仁国
201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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