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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关注:百度文库风波凸显知识产权制度漏洞

作者:佚名  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11/4/1 20: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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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是由于信息化背景下人们对信息和知识的渴求,使得专事依靠他人作品和信息发财的百度找到了成功的路径。百度基于侵权行为的兴盛,深刻地反映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不健全。
  
  连日来,两个有关网络公司百度的新闻动向吸引了人们的目光:一是经过50位文学作家不懈的努力,“百度文库”终于开始放低姿态,
  
  删除了部分未经著作权人授权刊载的文学作品;二是本月初《福布斯》杂志公布了最新的全球富豪排行,百度老板李彦宏问鼎中国首富。
  
  这两件事,看起来似乎关系不大,或者说应该是一种反向关系,但如果深入考察其实质和缘由,我们可以发现,它恰恰符合一种内在的逻辑。
  
  从法律的角度而言,百度文库擅自收集、刊载和传播广大作者未授权的作品并以此作为牟利的基础,显然违反了著作权法的规定,损害了著作权人的利益。在知识经济日益重视著作权保护的当代社会,百度的这种行为无疑是一种强盗行径。所以,它被众多作者投诉和威胁起诉,是必然的事情。
  
  其实,百度这次虽然声称删除了99%的未授权作品,我看这一定是句大谎话。别的不说,连我这个算不上作家的人,亦有不少作品被百度文库收录和传播,而我从未向百度作过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授权。据《京华时报》昨日的报道,在经历了50位作家的维权风波之后,百度文库其实只是删除了部分未授权的文学作品,还有许多未经授权的财经、理财、励志、哲学等作品未被删除。
  
  纵观百度的发迹史可以发现,百度的成功,与其说是抓住并成功垄断了中国的搜索业务市场,不如说是通过搜索技术,以各种擦边球方式甚至是明目张胆的方式对各界著作权人的权利侵占。也正是由于信息化背景下人们对信息和知识的渴求,使得专事依靠他人作品和信息发财的百度找到了成功的路径。同为搜索界的大企业,为什么谷歌不会干这种明目张胆侵犯著作权人的事情?因为在美国,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共识,谁如果依靠侵犯著作权发财,不仅不能发财,反而会被唾弃。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百度基于侵权行为的兴盛,深刻地反映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不健全。这种不健全,一方面是法律制度本身的不健全,比如对网络时代的作品传播和侵权规则,中国至今缺乏有效和系统的规定,即便去年刚刚实施的《侵权责任法》,也只是一笔带过;另一方面是中国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行政执法极不完善,执法机构责任心差,权力不大,执法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不高。所有这些,让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依然停留在司法个案的阶段,而没有成为普遍的共识和制度氛围。
  
  发表过一些作品的人也许有这么一种心态:如果他的作品被某网站特别是知名网站转载了,他首先会是高兴,因为这种转载虽然未经授权,也能扩大作者的影响力,同时也是对其作品价值的肯定与认同。相对这种高兴心情而言,很少有作者愿意和侵权的转载者较劲,因为这样做会减少传播的力度。如此矛盾心态,其实是普通人基于利益的平衡考虑,但对于以保护知识产权为己任的有关行政执法机关而言,就没有必要也不应该存在这种矛盾心态———他们的职责就是一经发现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就应该严厉查处。遗憾的是,截至今天,我们很少看到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去主动查处侵权行为。正是这种懈怠,让以百度为代表的众多商业传播机构找到了制度漏洞。
  
  大约从十年前开始,尤其是加入WTO之后,我国就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作过无数的表态和宣传,但时至今日,我们透过百度文库这个典型的侵权案例就会发现,在电子化、信息化的背景之下,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依然不健全,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执法依然形同虚设,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依然是雾里看花。正是在这种全社会的集体无意识下,通过侵犯无数国人智力成果而兴盛起来的百度,能不培养出无道德的首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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