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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事件遇难者升至197人

作者:佚名  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时间:2009/7/20 6: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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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就相关问题接受境外媒体采访

  综合新华社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18日在接受境外媒体采访时说,乌鲁木齐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发生两周后,新疆总体事态稳定,形势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针对境外媒体有关维吾尔族女工被迫到内地打工的报道,努尔·白克力说,这种报道是子虚乌有。

  在回答记者关于互联网开放的问题时,努尔·白克力说,这次事件发生后,为了稳控当地的局面,我们对互联网实施了管制,这是世界各国都会采取的措施。我相信随着局势的稳定,对互联网的管控会逐渐解除。我们现在已经开始对一些专业网站、专业平台、专业信息逐步解除限制,解除整个网络管制的时间也不会太长。

  努尔·白克力强调,伊斯兰教是爱好和平的宗教。在这次事件当中,新疆没有一个宗教界人士参与打砸抢烧事件,这说明我们的宗教政策得到了宗教界人士的认可和拥护,也说明我们的宗教政策完全符合国情,完全符合广大教民的根本利益。

  努尔·白克力透露,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已经造成197人死亡,其中绝大多数是无辜群众。

  努尔·白克力说,“7·5”事件受害者的抚恤标准不会少于20万元。另外,无辜受伤群众所有的治疗费、医疗费、护理费全部由政府承担。

  ■相关新闻

  “7·5”肇事者涉嫌

  20多项具体罪名

  新华社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新疆法学会副会长郭永辉说,“7·5”事件中,暴徒聚众打、砸、抢、烧的行为涉嫌触犯中国刑法规定的20多种罪名。新疆律师协会副会长桑云说,肇事者涉嫌触犯的具体罪名包括刑法规定的分裂和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暴乱罪、放火罪、爆炸罪、资助恐怖活动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煽动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视罪、抢劫罪、盗窃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妨害公务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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