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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本科生“出身”独立学院

作者:戚庆燕  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时间:2015/5/12 13:45:29

独立学院峰会昨闭幕,太湖学院独立学院获全国先进称号

 本报讯 昨日,为期4天的全国独立学院表彰大会暨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2010年峰会在无锡闭幕,此次高端峰会由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主办,江南大学太湖学院承办。记者从会上获悉,无锡被授予“全国独立学院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江南大学太湖学院等一批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7月17日,全国独立学院表彰大会暨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2010年峰会开幕,来自全国300多所独立学院的董事长、院长、书记、专家、学者共计600余人会聚无锡,围绕“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促进独立学院又好又快发展”的主题,交流办学经验,探讨独立学院改革与发展大计。据了解,截至2009年,我国有独立院校322所,承担着三分之一本科生的培养任务。其中,江苏省共26所,在校生近20万人。

 有了“名分”,民办教育试点改革

 “最新颁布的《纲要》和刚刚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为民办教育的发展带来了新机遇。”会上,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陶西平的这句话引来大家的赞同。陶西平说,新机遇首先表现在功能定位上,《纲要》明确指出,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并规定了关于发展民办教育的改革试点,比如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保障民办教育办学自主权;探索非营利民办高校办学模式和管理机制;改革民办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提高独立学院办学质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

 “政策撑腰”,民办教育免受歧视

 一直以来,民办教育受到很多不公平,学生、教师也遭遇一些不公平待遇。陶西平认为,《纲要》规定的“依法保障平等权利”、“健全财政扶持政策”等扶植政策也为民办教育的发展带来新机遇。在依法保障平等权利方面,《纲要》要求,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对具备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的民办学校,按规定程序予以审批;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等。

 健全财政扶持政策则包括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有关教育和培训任务,拨付相应教育经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国家对发展民办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学校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太湖学院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先进独立学院”称号

 记者还从会上获悉,无锡被授予“全国独立学院工作先进城市”称号,江南大学太湖学院等一批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十年来,独立学院坚持科学发展和内涵发展,涌现了一批具有良好社会声誉的独立学院和优秀办学者,成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优秀代表。承办本次大会的江南大学太湖学院作为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理事长单位,坚持“以生为本、以师为魂、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严格按照教育部26号令要求,始终坚持“七独立”,产权明晰,强化内涵建设,走出了一条“优、独、民”创新办学之路。2009年5月,太湖学院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成为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民办高校,今年,又荣获“全国先进独立学院”称号。  (戚庆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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