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江苏法制报登报公告

债权转让江苏法制报登报公告债权转让通知暨催收通知陶申洪、陈莉:根 据 债 权 出 让 人 陈 亚 东(3209债权转让江苏法制报登报公告19038)与债权受让人盛为资产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债权出让人已将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作出(20债权转让江苏法制报登报公告12)都民初字第1454号民事调解书裁定的债权与债权从权利转让给受让人,由债权受让人合法取代债权出让方成为债务人的债权 人 。 据 此 ,请 债 务 人 陶 申 洪(3209021债权转让江苏法制报登报公告22014) 陈 莉(3209债权转让江苏法制报登报公告72044)自收到本债权转让通知之日起向债权受让人盛为资产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上述民事调解书裁定的义务。债权受让人:盛为资产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殷高西路 518 号 508室 联 系 人 :李 先 生 手 机 :1891债权转让江苏法制报登报公告28346债权转让人:陈亚东日期:2018年11月6日债权转让江苏法制报登报公告
债权转让江苏法制报登报公告债权转让通知暨催收通知吴俊霞:根 据 债 权 出 让 人 张 利(32010债权转让江苏法制报登报公告0448)与 债 权 受让人盛为资产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债权出让人已将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公证处于 2015 年 3 月 23日作出(20债权转让江苏法制报登报公告15)雨证执字第 5 号执行证书裁定的债权与债权从权利转让给受让人,由债权受让人合法取代债权出让方成为债务人的债权 人 。 据 此 ,请 债 务 人 吴 俊 霞(32债权转让江苏法制报登报公告010419债权转让江苏法制报登报公告91624)自 收 到 本债权转让通知之日起向债权受让人盛为资产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上述执行证书裁定的义务。债权受让人:盛为资产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殷高西路518号508室 联系人:李先生手 机:18债权转让江苏法制报登报公告28346债权转让人:张利日 期:2018年10月24日债权转让江苏法制报登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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