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营业执照吊销已满三年如何登报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24/12/2 14:30:14
日前有人咨询关于北京公司营业执照吊销届满三年如何登报公告
本企业xxxxxxxx有限公司吊销已满三年,拟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现登报申明,并郑重承诺:
本企业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已丢失,申明作废)
本企业投资人xxx,xxx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本企业投资人xxx,xxx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联系人:xxx 电话:xxxxxxxxxxxx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登报内容模板如下:
公告
本企业xxxxxxxx有限公司吊销已满三年,拟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现登报申明,并郑重承诺:
本企业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已丢失,申明作废)
本企业投资人xxx,xxx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本企业投资人xxx,xxx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联系人:xxx 电话:xxxxxxxxxxxx
扬子晚报" href="http://www.y96096.cn/online/" target="_blank">扬子晚报广告发布热线:400-9283-707 13809039462 15951885214 025- 84560268 QQ:297302889 QQ:1522473812 传真:025-84460253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230号 安瑞大厦7楼7191室
扬子晚报登报" href="http://yzzx.y96096.cn/" target="_blank">扬子晚报登报可拨打热线电话: 400-9283-707 手机:13809039462(微信同号)15951885214,或加QQ:1924655326、1536107230咨询。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报业传媒》或支付宝搜索《报盟登报》小程序办理即可在线办理;免费快递报纸,可开发票。手续简单,方便快捷。
诉讼争议法律咨询 报业传媒网 法律诉讼帮报纸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