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义务限期公告申明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24/8/22 15:02:49
劳动义务限期公告申明
金 乾 勇 身 份 证 320106197201221214,你 自 2016年 9月 1日起至今未到公司报道,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限在 3 天内到公司履行劳动义务,逾期公司将按规章制度处理。特此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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