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康朵萱商贸扬子晚报登报清算组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25/3/28 8:48:46

苏州康朵萱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公告
20苏州康朵萱商贸扬子晚报登报清算组公告25年3月11日,常熟市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苏州康朵萱商贸扬子晚报登报清算组公告0581强清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苏州康朵萱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朵萱公司)强制清算申请,并指定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担任康朵萱公司清算组。现清算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康朵萱公司的债权人,应当在本公告作出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二、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有关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三、康朵萱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四、清算组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涌金路366号三楼,联系人:檀律师,联系电话:155xx苏州康朵萱商贸扬子晚报登报清算组公告xxx5。
扬子晚报" href="http://www.y96096.cn/online/" target="_blank">扬子晚报广告发布热线:400-9283-707 13809039462 15951885214 025- 84560268 QQ:297302889 QQ:1522473812 传真:025-84460253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230号 安瑞大厦7楼719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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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康朵萱公司的债权人,应当在本公告作出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二、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有关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三、康朵萱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四、清算组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涌金路366号三楼,联系人:檀律师,联系电话:155xx苏州康朵萱商贸扬子晚报登报清算组公告xxx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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