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区磊功巷 7号 5 单元东侧 扬子晚报登报《限期拆除告知书》送达公 告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24/8/23 20:01:32
《限期拆除告知书》送达公 告 秦淮区磊功巷 7号 5 单元东侧 扬子晚报登报《限期拆除告知书》送达公 告费剑铸 :秦淮区磊功巷 7号 5 单元东侧 扬子晚报登报《限期拆除告知书》送达公 告经查,你在秦淮区磊功巷 7 号 5 单元东侧 的 16.2 平方米建(构)筑 物,未取得法定审批手续, 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等相 关规定。秦淮区磊功巷 7号 5 单元东侧 扬子晚报登报《限期拆除告知书》送达公 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 条和《南京市市容管理条 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第三 款的规定,我办事处拟作出 以下行政决定:责令你在限 定期限内自行拆除上述建 (构)筑物。秦淮区磊功巷 7号 5 单元东侧 扬子晚报登报《限期拆除告知书》送达公 告由于无法采取 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对你 公告送达《限期拆除告知 书》(﹝2023﹞宁秦09综法限 秦淮区磊功巷 7号 5 单元东侧 扬子晚报登报《限期拆除告知书》送达公 告告字0005《限期拆除告知书》送达公 告 秦淮区磊功巷 7号 5 单元东侧 扬子晚报登报《限期拆除告知书》送达公 告费剑铸 :秦淮区磊功巷 7号 5 单元东侧 扬子晚报登报《限期拆除告知书》送达公 告经查,你在秦淮区磊功巷 7 号 5 单元东侧 的 16.2 平方米建(构)筑 物,未取得法定审批手续, 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等相 关规定。秦淮区磊功巷 7号 5 单元东侧 扬子晚报登报《限期拆除告知书》送达公 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 条和《南京市市容管理条 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第三 款的规定,我办事处拟作出 以下行政决定:责令你在限 定期限内自行拆除上述建 (构)筑物。秦淮区磊功巷 7号 5 单元东侧 扬子晚报登报《限期拆除告知书》送达公 告由于无法采取 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对你 公告送达《限期拆除告知 书》(﹝2023﹞宁秦09综法限 秦淮区磊功巷 7号 5 单元东侧 扬子晚报登报《限期拆除告知书》送达公 告告字000581号),请你自本 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 到我办事处(地址:秦淮区 中华路545号)领取本告知 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有 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在收 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 作日内向我办事处陈述和 申辩,我办事处将对陈述、 申辩理由依法进行处理。 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 述权利。南京市秦淮区人 民政府夫子庙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21日81号),请你自本 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 到我办事处(地址:秦淮区 中华路545号)领取本告知 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有 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在收 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 作日内向我办事处陈述和 申辩,我办事处将对陈述、 申辩理由依法进行处理。 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 述权利。南京市秦淮区人 民政府夫子庙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21日
扬子晚报" href="http://www.y96096.cn/online/" target="_blank">扬子晚报广告发布热线:400-9283-707 13809039462 15951885214 025- 84560268 QQ:297302889 QQ:1522473812 传真:025-84460253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230号 安瑞大厦7楼7191室
扬子晚报登报" href="http://yzzx.y96096.cn/" target="_blank">扬子晚报登报可拨打热线电话: 400-9283-707 手机:13809039462(微信同号)15951885214,或加QQ:1924655326、1536107230咨询。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报业传媒》或支付宝搜索《报盟登报》小程序办理即可在线办理;免费快递报纸,可开发票。手续简单,方便快捷。
诉讼争议法律咨询 报业传媒网 法律诉讼帮报纸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