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送到深圳商报登报法院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24/3/22 16:16:38

仲裁送到深圳商报登报法院公告人事争议仲裁 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微距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仲裁送到深圳商报登报法院公告:本委受理姚 思南等AS人诉你单位的劳动报酬争议案件(深 龙劳人仲[坂田]案[202仲裁送到深圳商报登报法院公告S]2Q仲裁送到深圳商报登报法院公告02号等AS宗),本委 已依法裁决。因你单位通过直接、邮寄等送达方 式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 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龙劳人仲[坂田]案 [202S]2Q仲裁送到深圳商报登报法院公告02号等AS宗)仲裁裁决书。本委裁决 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姚思南等AS名申请人 202仲裁送到深圳商报登报法院公告S年Q月A日至202S年J月AW日期间正常工 作时间工资合计A824SS.SQ元;二、被申请人支 付申请人蒋弘瑜202S年S月28日至202S年6 月S日休息日加班工资W24A.S8元;三、驳回申请 人康晓迪、蒋弘瑜、马利前、肖帆、徐茜、盛芳倩、 钟盛源、黄乐亿、林娜的其他仲裁请求。自本公 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仲裁 裁决为非终局裁决,你单位如不服本裁决,可自 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 效力。送达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布龙路 4J8号坂田仲裁庭联系电话:8J60仲裁送到深圳商报登报法院公告80S4,联系 人:曾书记员。特此公告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 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法院公告 (202仲裁送到深圳商报登报法院公告2)粤0S破482号本院于2022年8月AQ日 裁定受理深圳宝耀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依据管理人对深圳宝耀科技有限公司现有财产及 负债的调查结果,可以认定深圳宝耀科技有限公 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法应当宣告其破产。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 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仲裁送到深圳商报登报法院公告24年A月S0日裁定 宣告深圳宝耀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特此公告广东 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资产公开招租一、项目名称A、福田区下梅林福田农批档位Q 处商铺,出租面积均约为SJ㎡。2、福田区世界 贸易广场C座A处办公,出租面积为QW.04㎡。 S、福田区上步南路国企大厦办公楼6处办公, 出租面积均为8W㎡。4、罗湖区南极路南华大 厦A处商铺,出租面积为4A.8㎡。W、罗湖区田 贝四路田苑W-AA号综合楼8栋一层2处仓库, 出租面积分别为2J.W㎡、AA2.Q8㎡。6、南山区 北环大道科苑路速冻食品车间W处厂房,出租 面积分别为A8S㎡、20.2J㎡、22.6J㎡、SW㎡、 SW㎡。Q、盐田区沙头角中英街进出口商住楼A 处商铺,出租面积为2W8.SS㎡。8、盐田区沙头 角中英街环城路榕树巷进出口职工住宅楼B单 元A处住宅,出租面积为6A.42㎡。J、公明工 业园住宅一栋S间宿舍,出租面积每间约40 ㎡。A0、公明工业园住宅二栋A间宿舍,出租面 积约40㎡。AA、观澜特色园食堂一栋一层A处 厂房,出租面积为AAQ㎡。A2、观澜特色园住宅 一栋Q间宿舍,出租面积每间约40㎡。AS、观 澜特色园住宅二栋2间宿舍,出租面积每间约 40㎡。A4、观澜特色园住宅五栋2间宿舍,出 租面积每间约40㎡。AW、观澜特色园住宅四栋 S间宿舍,出租面积每间约40㎡。A6、观澜特 色园住宅六栋2间宿舍,出租面积每间约40 ㎡。AQ、观澜A区住宅二栋S间宿舍,出租面积 每间约40㎡。A8、观澜A区住宅一栋4间宿 舍,出租面积每间约40㎡。二、业务咨询电话 0QWW-26W48J0J三、联系人汪生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 人事争议仲裁 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联合运达供应链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梁德 旺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坂田)案 【202S】2JAQ号),本委已依法裁决。因你单位工 商注册地已无人办公,且通过直接、邮寄送达等方 式亦无法联系你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现依法向你 单位公告送达(深龙劳人仲(坂田)案【202S】2JAQ 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被申请人支 付申请人2022年Q月A日至202S年8月2日期间 的提成奖金差额AW64S.20元;二、驳回申请人的 其他仲裁请求。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 即视为送达。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申请人不 服上述裁决事项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 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 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 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 民法院申请撤销。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 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送达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布龙路 4J8号坂田仲裁庭。联系电话:8J608064,联系 人:刘书记员。特此公告。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 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深圳商报广告发布热线:400-9283-707





深圳商报登报可拨打热线电话: 400-9283-707 手机:B1125258(微信同号)YZWB401,或加QQ:1924655326、1536107230咨询。
法律诉讼帮报业传媒网法律诉讼帮
报纸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