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经济报公告2014年2月18日
联系人:张瑞良 联系电话:13773023015
地址:常熟市支塘镇中心街17、19、21、23号
常熟市支塘支川粮油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2月17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14年2月17日股东(大)会决议,苏州建中视讯传媒有限公司拟将注册资本从5000万元减至100万元,现予以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苏州建中视讯传媒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7日
▲根据股东决定,江苏庆鸿塑胶工业有限公司(注册号321300400004183)拟将注册资本从600万美元减少至265.8598万美元,公司投资总额从1500万美元减少至 500万美元,现予以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江苏庆鸿塑胶工业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4日
▲根据2013年11月30日股东会决议,南通棉丽纺织有限公司拟将投资总额从300万美元减到140万美元,公司注册资本从220万美元减到100万美元。现予以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联系人:王业新 联系电话:13861950002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先锋镇秦家埭村 邮编:226316
南通棉丽纺织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5日
遗失启事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孟露露不慎遗失学生证,编号为11830832,声明作废。
▲因保管不善,遗失南通林宜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单位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因保管不善,遗失南通天时实业有限公司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登记表编号为:00391756,声明作废。
▲江苏鼎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如皋市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尹新民遗失注册造价工程师印章一枚(编号:B06320007017),声明作废。
▲曹德建遗失养老保险手册一份(编号:4-89644),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
徐州市新喜程动物药业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14年2月14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吴从利 联系电话:13655223870
地址:新沂市新安镇大桥路168号(农业局商住楼4楼)
徐州市新喜程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2月17日
南京煲哩亨餐饮有限公司(注册号:320107000106746)
股东会于2014年2月13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马继婷 联系电话:15996255410
淮安市满地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于2014年1月8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 杨文飞 联系电话:18205153233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钦工镇工业集中区
邮编:223200
江苏满地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于2014年 1月8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 杨文飞 联系电话:18205153233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钦工镇工业集中区
邮编:223200
淮安市满地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于2014年1 月3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 吴从华 联系电话:13905195488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钦工镇工业集中区
邮编:223200
常州鑫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14年2月14日决定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马 军 联系电话:13407565774
地址:常州市关河西路93号中南大厦601室
邮编:213000
常州鑫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7日
苏州辉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14年2月17日决定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凌勤明 联系电话:13906130528
地址:苏州吴中区甪直镇东庄路10号 邮编:215127
苏州辉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2月17日
注销(清算)公告
太仓市乐成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14年1月18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丁萍 联系电话:13862276665
地址:太仓市城厢镇新东街营业房101A
邮编:215400
太仓市乐成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1月18日
遗失启事
因保管不善,江苏银禾农化有限公司遗失营业执照正本一份,编号为320482000200801240173S;副本一份,编号为:320482000200801240175S,声明作废。
公 告
孙毅: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宿迁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宿城民初字第18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胡经宝: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徐增阳诉陶淼、沈国栋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宿城民初字第11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谷伟、谷建远: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韩余元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武团结: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丁义川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