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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救火22年 公安部奖一辆消防车

作者:佚名  来源:钱江晚报  发布时间:2011-11-30 19:46:32

浙江“阿三”义务救火22年 公安部奖一辆消防车

上虞“救火阿三”22年带领家庭义务消防队救火156场,日前收到最好奖励――

公安部奖我一辆消防车

“领导说要么奖给你钱,我说钱不要,我就要那辆消防车。”昨天,“救火阿三”阮炳炎用一口上虞方言和记者如是说。他的话和他的人一样朴实无华。

阮炳炎是全国有名的“灭火英雄”, 这位上虞道墟镇普通农民,因家中排行第三,当地人都称他“阿三”。1989年,他组建了浙江省第一支家庭义务消防队,因义务救火而闻名乡里。22年来,他累计救火156起,为乡亲们挽回经济损失600多万元。

前些天,公安部开了表彰大会。“我是第一个受表彰的。”阮炳炎自豪地说。表彰会上,公安部一共奖了4辆消防车,浙江仅他这一辆。

“要钱干吗,我觉得还是灭火重要”

不过,这辆消防车还没送到。“什么时候到,我还得问领导。”阮炳炎说。

“是一辆四轮摩托车,后面有水泵和消防带,灭火的,比较专业,我还没用过,拿到后要好好学学。”阮炳炎这样描述,语气里透着好奇和期待。

阮炳炎说,当时领导问要不要奖给他钱,他推辞了,“要钱干吗,我觉得还是灭火重要”。

这辆车价值多少,阮炳炎说,他自己也不大清楚,听说是十来万,“这个我也不好意思去打听”。

一拿到消防车,阮炳炎表示会马上去学车,“希望能早点用起来”。

“我们这地方离绍兴有50里,离上虞也有50里,一旦发生火灾,等消防队赶到,火也烧得差不多了。而每次看到乡亲们受灾,我心里就难受。”

于是,在1989年,阿三用搞运输挣来的4500元钱,购买了手抬机动泵等消防设备,还动员三个儿子和村里两名复员军人,成立了全省首支家庭义务消防队。

阿三一当上队长,就与队员们约法三章:不管白天黑夜,不管活计多忙,闻警出动;救火时上屋入室的危险活由他干;救火用的汽油费、机器维修费由他承担,并为队员每年补贴一双球鞋。

看到他这样,有人说他“呆”,有的干脆叫他“呆子阿三”,但他至今无怨无悔。

为救火,他每年至少投进去五六千

阮炳炎家里,几乎没看到值钱的东西,最值钱的就是挂在墙上的消防服、消防帽和堆满屋角的消防器材,以及边屋里两辆挂着武警牌照的电动消防车。

为了支撑这支家庭义务消防队运行,他每年至少要往“水”里扔进五六千元。

为此,身为农民的阮炳炎干得很辛苦,承包11亩田,每年要养几十头猪,每天天蒙蒙亮,阿三就骑着电动三轮车去运猪饲料,吃完早饭就到田里干活,傍晚回来还要清除猪粪,忙得团团转,一年下来除去本钱,也就结余六七千元,这些钱随后都投到救火中去了。

阮炳炎说,苦是苦了点,但只要还能动,总要从牙缝里省下钱来去救火。从最早的一台十马力的消防泵,到如今的三台消防泵、两辆电动三轮车、一辆手拉车、二十二盘消防水带,2007年,他还举债数十万元买来了一台汽吊,用于登高灭火。

去年他家里遭受了一场变故,他的一个儿子因为车祸导致脑部受伤,由于肇事司机逃了,几十万元的医疗费用都要这个原本经济就很困难的家庭来支付,为此他欠下了一屁股债。

但是,就在前些天,他把政府给他的三四万奖金全部又花在买消防器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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