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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黄打非”办专项行动打击“四假”

作者:佚名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1-11-14 20:02:43

严厉打击非法报刊、非法报刊机构、假记者、假新闻

新华网北京11月14日电 记者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获悉,近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从11月10日起至12月底在全国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报刊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报刊、非法报刊机构、假记者、假新闻。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人表示,经过长期整治,“四假”,即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所遏制,但部分地区仍屡打不绝,严重扰乱新闻出版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这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一是非法报刊,包括假冒、伪造国内刊名刊号或无刊号出版的报刊,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编辑发行的报刊,以买卖刊号、一号多报(刊)和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等形式非法出版的报刊;二是非法报刊机构,主要指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报刊社、编辑部、记者站、工作站、报刊网站,特别是未经批准以港澳等境外媒体名义擅自设立的编辑部、记者站、办事处等非法机构以及制售传播非法报刊的信息咨询企业;三是假记者,包括假冒记者或新闻采编人员身份的社会闲散人员、新闻机构离职人员和非采编人员,以及假冒网络新闻媒体记者或新闻采编人员身份的各类网站工作人员;四是假新闻,即违背新闻真实性和客观性原则,没有事实依据,凭空捏造、混淆视听的各类虚假新闻报道。

新闻出版总署要求各地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部署指导报刊出版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坚决纠正买卖刊(报)号、一号多刊(报)、一(刊)报多版等违规行为,清理取缔未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设立的报刊编辑部、记者站、工作站、办事处等采编机构,建立完善采编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执行持新闻记者证采访制度,严把信息来源和新闻内容审核关,坚决杜绝虚假新闻的产生。中央各报刊出版单位要将自查自纠情况及时向主管主办部门报告,并报送新闻出版总署。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要求各地“扫黄打非”办公室全面清查市场,组织协调公安、工商、新闻出版、文化执法、铁路、邮政、城管等部门,对书报刊批发市场、出版单位和发行集团所属报刊发行部门、铁路报刊发行企业、邮政系统报刊发行企业等报刊发行机构,制售非法报刊的信息咨询企业,依附于正规报刊批发网点周边的非法报刊集散地,繁华街区、旅游景点、交通枢纽的报刊销售摊点,写字楼、餐饮娱乐场所等部位的报刊投放点进行一次集中全面清查,严格收缴各类非法报刊,重点查缴非法时政类报刊、非法法制类报刊、非法生活类报刊、非法故事类报刊、非法教育类报刊、非法军事类报刊等。与此同时,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将对海南海口特大非法出版《中国教育研究》等报刊案、甘肃兰州非法出版《甘肃风采》案、山西太原兴邦商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非法出版发行报纸案等加大督办力度,并要求各地立足堵源头、端窝点、破网络,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欢迎各界群众举报相关线索,举报电话:12390、010-65212870/2787,网络举报:登陆中国扫黄打非网(www.shdf.gov.cn),点击主页“在线举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联合举报中心将积极受理、认真核查,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及时反馈查处结果,足额兑现举报奖金,并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

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部署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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