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培训师以“突破心理障碍”为由诱奸女学员
新华网广州11月4日电(记者孔博)在广东东莞,一男子借开展美容产品营销业务培训班的机会,以帮助“突破心理障碍”为由,先后诱奸9名女学员,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了原判。
据介绍,现年45岁的芦禹安曾是某美容公司的代理商,直销美容产品,自2009年8月开始先后在广州市以及东莞市长安镇自行举办完美产品营销业务培训班,并逐步实施其诱奸女学员的计划。
据多名受害人供述,芦禹安作案时以“突破心理障碍、提高营业水平”为由,把学员骗到长安镇某美容院或自己的出租屋里,先后强奸了9名女学员。其中3名受害者被他用手机拍下裸照,并被迫再次发生性关系。
2009年12月1日,曾某某等受害人得知芦禹安和多名女学员发生性关系后报案,公安机关在长安镇一出租屋将芦禹安抓获。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芦禹安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芦禹安不服,向东莞市中院提出上诉。
东莞中院经审理认为,芦禹安使用欺骗手段,逐步使这些女学员放松警惕,削弱、麻痹她们的反抗意志,乘机进行奸淫。尽管这些女学员不反抗或者只是轻微反抗,但也不能被视为“同意”与其发生性关系。芦禹安明知上述情况,仍然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奸淫这些女学员,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所以依法驳回芦禹安的上诉,维持了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