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招录文职雇员简章
作者:佚名 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时间:2015/7/3 21:02:54
经市人事局同意,根据《苏州市公安局招录文职雇员实施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文职雇员108名,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岗位、人数及条件(见《苏州市公安局文职雇员招录岗位表》)
二、报考要求
报考苏州市公安局文职雇员,除符合招录岗位所规定的学历、专业、招录条件等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自愿从事公安文职雇员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3、苏州市区户籍(特定岗位放宽至大市户籍详见岗位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无阳性(仅乙肝表面抗体检测一项阳性者除外)。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5.0。男性身高为168厘米(含)以上,女性身高为158厘米(含)以上,其中报考摩托骑警员岗位的身高要求168厘米(含)以上,报考医护辅助员岗位的身高可降低2厘米。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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