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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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 取 规 则 (一)调档 1、我校在综合素质评价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学业水平测试符合我校等级要求、统考科目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5%的比例按高考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提出调档。 2、符合江苏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投档及参与专业的选择。 (二)普通专业录取办法 基本原则:遵循专业志愿,依据选测科目,实行等级级差,择优录取。 1、等级级差法:即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 等级级差分:A+=5分 A=3分 2、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单科相关分等因素,进行专业调配。 3、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服从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配专业。 4、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其专业级差为1-3分。 (三)特殊专业及特长生录取办法 1、对报考我校英语、日语、朝鲜语、法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应为95分以上;报考国际商务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应为85分以上。(广陵学院的专业不受此限制) 2、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必修科目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出档考生,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择优录取,对其中文化分或专业分排列前三名的考生优先录取;音乐学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出档考生,按其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3、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必修科目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择优录取。对专业分排列招生计划数前8%的出档考生优先录取。女生录取数占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25%左右。 4、特长生录取办法: (1)体育特长生。经教育部批准,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组队项目为田径、乒乓球。凡通过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体育专项测试等级和文化考试成绩,分别按江苏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扬州大学200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艺术特长生。在我校承认的13所院校艺术专项测试中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并经我校专家委员会考核认定,其普通高考统考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符合江苏省考试院录取规定的考生,我校将照顾录取(详见《扬州大学2008年招收艺术特长生的公告》)。 (四)我校拟录取名册报省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即作为正式录取依据。我校根据录取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我校校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并同时通过“扬州大学网”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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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扬州大学 高校代码:11117 江苏招生代码:1361 所在省市:江苏 | |||
联系电话:0514-87991290、87971626、87991362、87971618、87971622 学校传真:0514-87991362 | |||
学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学校网址:http://www.yzu.edu.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