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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经济报减资公告、江苏经济报清算公告、江苏经济报注销公告、江苏经济报合并公告、江苏经济报法院公告2014年1月15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24/8/22 14: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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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洪民初字第16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许宝军、李林: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祁小松、许尔军诉你们租赁合同、买卖合同纠纷两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洪民初字第0822、03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广全、阚绪龙: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孙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次日上午8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刘功昶、韩素珍: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洪支行与你们建筑物抵押权纠纷一案,于2013年11月15日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洪商特字第004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袁帮华、李兆春: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臧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14年4月9日上午8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界集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黎英: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许广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14年4月9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界集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张国成: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陆彩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3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瑶沟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张梅: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周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洪瑶民初字第02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鲍玉英、宋金刚、张新刚、李金玉、张福田: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受理徐州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贾汪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贾商初字第06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朱红、赵玲、唐静静、杨桂玲、鹿华: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受理徐州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贾汪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贾商初字第06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井胜、孙冬梅、周玉、朱红春: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受理徐州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贾汪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贾商初字第06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鹿连继、鹿文继、董志强、张根住: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受理徐州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贾汪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贾商初字第06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天龙、周文红、魏祥、徐建国: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受理徐州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贾汪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贾商初字第06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朱艳军、万宏春、朱红、李金玉、鹿华: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受理徐州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机贾汪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贾商初字第06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长德、徐凯、阚世辉、常胜、张发林: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受理徐州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贾汪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贾商初字第06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波、郭方荣、张彦青、常立银、桑传华: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受理徐州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贾汪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贾商初字第06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耿福贵、彭长保、孙德成、张玉泉:徐州市贾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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