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经济报法院公告2014年1月17日

鹿丙龙、李书平、阚中华、杜长永、鹿强、鹿丙凯: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受理徐州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庄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贾商初字第07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马志国、马志响、张玉娟、马志平、孙井松: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受理徐州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庄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贾商初字第07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道成、李淑军、柳成林、刘柱、马先进: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受理徐州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庄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贾商初字第07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刚强、庞成果、鹿强、张伟、王兵、王勇、施海连: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受理徐州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庄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贾商初字第07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风荣、吕文正、薛峰、鹿强、鹿丙凯、孙井松: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受理徐州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庄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贾商初字第07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贾永红、鹿秀云、桑成海、桑传启、孙昌飞、权启标: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受理徐州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庄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贾商初字第07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施海连、王刚强、庞成果、鹿强、王勇、刘甲永: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受理徐州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庄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贾商初字第07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新想、柳春侠、杜长永、阚中华、张宗建: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受理徐州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庄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贾商初字第07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江苏经济报各类遗失、声明、法院、减资、清算、注销、债权、合并、转让公告
联系电话:400-661-9909 QQ:1151286378 Emil:866158@163.com
手机:13512540028 传真:025-84460235
可同时办理扬子晚报"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y96096.cn/uploadpic/yzjg/qgkl.html">扬子晚报、江苏经济报、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四家报纸各类公告
扬子晚报"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y96096.cn/uploadpic/yzjg/qgkl.html">扬子晚报、江苏经济报、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四家报纸为省级以上报纸媒体,法院、工商局、税务局、商务局等指定认可通过的报纸媒体!
办理地址:南京市白下区中山南路230号安瑞大厦4楼4198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