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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日报简介
《海门日报》现为新华日报报业集团主管的一份地方性公益型报纸。
创刊于1956年5月的《海门报》,1959年更名为《海门日报》,1960年停刊。1994年1月,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和煦春风,《海门报》复刊。
复刊后的《海门报》由中共海门市委主办,海门报社出版。1999年1月,经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批准,《海门报》更名为《海门日报》2000年12月,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海门日报》获得国内统一刊号(CN32——0125)。2004年12月,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新出报刊(2003)1497号文件批复,《海门日报》由中共海门市委主管、主办,变更为新华日报报业集团主管,海门日报社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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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日报》复刊10多年来,报纸日新月异,报人大显身手,报业蒸蒸日上,已成为江海平原上的一枝报春花。目前,《海门日报》已由复刊时的4开4版周二黑白报纸,发展成为4开16版周六彩色报纸。办报实力不断增强,拥有固定资产700多万元。
《海门日报》坚持“呆持主流传统,换位现代视角,面向百万人民,追求卓越品质”的办报理念,以,“团结拼搏,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勇争一流”的报业精神,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承载起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大众的重任,成为架设在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一批好新闻、好版面、好标题在全国、省和市以上屡获奖励。报纸质量不断提高,荣获江苏省第五届报纸质量评比二等奖。
《海门日报》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公开、公平、公正和重能力、重水平、重实绩的用人机制,科学管理,制度规范,培育出了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人才队伍。目前,报社拥有各类人才68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20多人。
《海门日报》坚持面向市场,深化改革,组建的广告公司、印务公司、发行公司,以招投标风险抵押承包的形式,开辟了广告经营、彩报印务和发行投递“三轮齐转”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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